吊襠褲

吊襠褲

吊襠褲的原型最早出現在監獄裡。為了防止犯人們用皮帶上吊自殺,即使褲子再大也只能讓它松松垮垮地盪在腰部以下。到了20世紀80年代後期,這種款式的褲子開始出現在匪幫影視片中,並逐漸在城市滑板少年和高中學生中流行開來。此外,這種吊襠褲也是黑人饒舌歌手的象徵之一。又叫哈倫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吊襠褲
  • 別名哈倫褲
  • 性質:服裝
  • 多穿人群:黑人饒舌歌手
爭議,法官裁定,相關法律,

爭議

亞特蘭大市議員C·T.馬丁說:“這種吊襠褲有在國小流行的可能性,我們希望能在它在國小流行開前就把它扼殺在萌芽中。”
在特倫頓市的一家服裝店裡,一個名叫馬克·懷斯的人卻以更加實際的理由道出了喜歡穿吊襠褲的理由。他說:“緊身的褲子使我的錢包很容易掉出,而且穿寬鬆的吊襠褲更加舒適。”而該商店店主馬克·墨里也表示,特倫頓市頒布的吊襠褲穿著禁令是針對黑人階層的不公正的條例。
美國街頭穿著吊襠褲的青少年美國街頭穿著吊襠褲的青少年
美國民權聯盟的貝尼塔·斯坦利同意上述說法。他說:“在亞特蘭大,我們把它(吊襠褲)視為種族特徵。這將是針對非洲裔美國年輕男性的行動。人們中存在一種對於穿衣方式和受到犯罪侵害關係的擔憂。”

法官裁定

美法官裁定“吊襠褲”禁令違憲。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法官裁定,禁止青少年穿低腰、露臀的“吊襠褲”的法令違反憲法。 17歲的里維拉比奇市居民尤利烏斯·哈特上周被控穿“吊襠褲”騎車,露出平底短褲10至12厘米。他因此被警方拘留一夜。 哈特的辯護律師請求法官取消“吊襠褲”禁令。法官莫伊爾最終裁定這一禁令違憲。不過,針對哈特的指控並未取消,他被控穿著“暴露”,將接受法院傳訊。 “吊襠褲”之風最早作為一種性暗示起源於美國監獄,曾在說唱文化中風靡一時。里維拉比奇市通過禁止“吊襠褲”的法律。初犯者將被處以150美元罰款或社區勞動,屢犯將面臨監禁。

相關法律

根據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德爾坎伯市出台的法令,任何在公共場所裸露內衣的人都要被處以最高500美元的罰款,或者6個月監禁。該禁令出台後,路易斯安那州內其他一些城鎮的政府也在近期相繼頒布了類似的法令。
而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市也正在大力打擊吊襠褲
此外,新澤西州州府特倫頓市也出台了相關法令。在該市違反相關法令,不僅要被罰款,城市社工還要就此對被罰者人生的未來走向進行定位。
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市一處城區通過法令,對穿著低褲腰、在公共場合露內褲的人處以罰款,打擊當地的“吊襠褲”潮。加哥市林伍德區這條法令規定,任何人在公眾場合露出的內褲部分超過7.62厘米,將遭罰款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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