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學教學工作量核算辦法(試行)

辦法前言

(2004年9月制定)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師教學積極性,引導廣大教師加大對教學工作的精力投入,強化責任意識,提高辦學效益,確保我校辦學目標的實現,結合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特制訂《吉首大學教學工作量核算辦法》。

本辦法中的教學工作量是指院(系、部)專任教師承擔的理論教學、實驗及實踐教學工作量,以標準學時為計算單位。1標準學時是指給一個標準班上課完成規定的各教學環節(任務含量),一個課內學時為一個標準學時。不同類型的課程(或環節)、不同規模的編班人數,按規定的計算辦法折算為標準學時。

本辦法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教本(專)科、研究生教學工作量。計算教學工作量的依據是教學計畫和教務處、研究生處下達的相關教學任務書。

基本規定,教師基本工作量定額,本、專科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研究生教學工作量,院總工作量,其他,

基本規定

1.教學工作實行學院院長、系部主任負責制。各學院、系、部教師必須嚴格履行所任教師職務的職責,出色完成所確定的教學工作任務。對發生教學事故的學院、系、部,計算教學工作量時須註明發生教學事故情況。
2.學校各級教學成果、組織和參加的各類教學競賽、數學建模、電子設計、體育競賽、群體活動等列入專項或其它經費項目支付,教師參與此類活動的工作量不計入教學工作量計算範圍。
3.自編教材和制定學校教務處備案的教學檔案,在相關教學經費中專項支出,不計入教學工作量計算範圍。
4.由於學校目前每個專業招生按40人計算,依此按40人計為一個標準班計算教學工作量(特殊專業的特殊課程除外)。
5.根據教育部對高等本科院校師生比的要求,“兩課”、公共課、基礎課課堂講授原則上採取合班上課,合班情況由相應院、系、部安排,教務處可按有關規定作適當調整。
6.邀請外單位人員和研究生所上課程且學校已付酬金的以及為其他類學生所授課程不予計算在內。

教師基本工作量定額

教師應按照各自的專業技術職務履行規定的職責及教學工作量。教學工作量是計算教師編制和核定教師崗位津貼的依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教師教學基本工作量擬按表一進行核定:
表一 教師基本工作量定額
崗位類別
見習期本科生
初 級
中級(碩士畢業生)
副高(博士畢業生)
正高
年完成教學工作量(標準學時)
144
216
256
256
256
註: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每周6學時,每學年按36周計算,其餘4周完成其它教學工作。

本、專科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一)理論教學工作量
任務含量:備課、課堂教學、輔導答疑、批改作業、平時測驗、考試(查)、監考、出卷、閱卷評分、試卷分析以及教學日曆、教案、教學工作總結等基本教學文檔的編寫。
計算公式:標準學時=計畫學時×k
k——授課人數係數,計算方法如下表:
表二 理論教學工作量係數取值表
註:原則上每個教學班人數不得低於20人。
b——補貼係數。採用外文原版教材並採用外語授課(指非外語類課程),b取值1.8;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授課(指非外語類課程),b取值為1.5;教學過程採用cai達50%以上,或新開設的課程,b取值為1.2;否則b取值為1.0。
r——課程質量係數(0.9-1.1)。通過兩條途徑相結合的方式評定實際取值:一是各學院、系、部根據相關檔案向教務處申報等級,教務處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占質量係數的20%;二是教務處組織學生對課程教學質量進行隨機測評,占質量係數的80%。
(二)實驗及實踐教學工作量
1.實驗教學工作
任務含量:備課、上課、指導實驗、批改實驗報告、出題、考試、閱卷評分以及教學日曆、教案、實驗總結等基本教學檔案編寫。
原則上按每15名學生實驗配備1名指導教師計。
計算公式:標準學時=計畫學時×n1×n2×n3×b×r
三性實驗教學(由教務處組織界定):n1=1.3。其它實驗教學n1=1.0
n2為配備指導人數係數。n2=學生人數÷15。
n3為主講任課老師、輔助指導老師係數;主講任課老師n3=1.0;輔助指導老師n3=0.6。
b、r係數同理論教學。
2.實踐教學工作
(1)實習工作量(含教育實習、畢業實習、生產實習等教學實習)。
任務含量:實習準備、動員、對外聯繫實習單位、組織安排、指導實習、批改實習報告、考查、評分以及編制指導書、任務書、總結等其他教學基本檔案編寫。
計算公式:標準學時=學生人數×周數×r
原則上指導教師按每15名學生配備一個實習指導教師。
醫學院學生畢業實習按每生補助1個標準學時。
r係數同理論教學
(2)學年論文、課程設計、電子電工實踐、校內實訓等。
任務含量:準備、集中講授、指導、批改論文(設計)報告、評分以及編寫指導書、任務書、總結等其他教學基本檔案編寫。
計算公式:標準學時=學生人數×0.6×周數×r
原則上指導教師按每30名學生配備一名指導教師。r係數同理論教學。
(3)集中認識實習、野外實習、工廠實習、校外寫生等。
任務含量:準備、集中講授、指導、評分以及編寫指導書、任務書、總結等其他教學基本檔案編寫。
計算公式:標準學時=(學生人數÷30)×天數×2×r
原則上指導教師按每30名學生配備一名指導教師。野外實習、工廠實習、校外寫生等按每20名學生配備一名指導教師。r係數同理論教學。
(4)畢業論文(設計)
任務含量:畢業設計或論文準備、擬題、開題、集中講授、指導、評閱設計或論文、答辯、評分以及編制任務書、指導書、總結等其他教學基本檔案編寫。
計算公式:標準學時=學生人數×n4×8×r
每名教師指導的學生數必須符合學校的有關規定。文、經、法、管專業類:n4=1;其他類:n4=1.1。r係數同理論教學。
(三)實驗人員教學工作量
1.實驗人員實行坐班制,坐班工作量按相應職稱工作量50%計。
任務含量:實驗室管理、實驗教學儀器設備維護、實驗準備、實驗室資料、帳卡物管理等,履行實驗人員崗位職責。
2.實驗教學任務及其它教學工作。參加實驗教學指導或承擔其它教學工作需完成相應職稱工作量的50%。

研究生教學工作量

1.研究生課程教學
標準學時=計畫學時×k?2×b
k?2為授課人數係數:7人以下,k?2值為1;每增加5人,k?2值增加0.1。
b——補貼係數。採用外文原版教材並採用外語授課(指非外語類課程),b取值1.8;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授課(指非外語類課程), b取值為1.5;教學過程採用cai達50%以上,或新開設的課程,b取值為1.2;否則b取值為1.0。
2.指導學位研究生
標準學時=學生人數×24

院總工作量

院(系、部)總標準學時=(理論教學工作量+實驗及實踐工作量+實驗人員工作量+研究生教學工作量)×x
x為質量係數,其取值根據教學質量檢查結果而定,綜合排名在全校前20%的院(系、部)為1.05,排名在後20%的院(系、部)為0.95。

其他

1.各院(系、部)本(專)科教學工作量由院(系、部)每學期末報送教務處,由教務處組織審核。研究生教學工作量由研究生處組織核算。
2.本辦法相關條款由教務處和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3.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試行,待執行一定時間後再行修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