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年年

“吉祥年年”提供了關愛年金、期滿金、身故金三重保障,在提供超值的理財服務的同時,其附加額外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還為投保人帶來重疾身體健康的堅實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祥年年
  • 產品類型:保險理財產品
產品特色,投保說明,保險責任,

產品特色

1、終身年年祝福金
自契約生效日起,客戶每年都可領到相當於基本保險金額9%的祝福金,直至終身。收益返還頻率高、速度快,資金更具靈活性,使客戶年年享有一筆穩定的現金流,輕鬆滿足客戶長期財務規劃的需要,終身領取保證收益。
2、保費返還祝壽金
除年年領取祝福金之外,從60周歲開始,客戶每年還可以領取相當於應交總保費5%的祝壽金,最多可領取20年,既實現了終身享有保障,又保證從60歲開始的老年生活每年有一筆固定的養老費用,提高晚年生活的品質。
3、抵禦風險保障金
投保後,客戶將擁有終身身價保障,在保障客戶的資金收益安全之外,還可做到身故風險的防範。身價保障始終相伴,愛與責任完美延續。
4、複利累積紅利金
本公司每年根據分紅保險的業務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客戶可以每年享受到公司經營的成果。紅利可留存在本公司的紅利賬戶,以複利累積生息,助客戶抵禦通貨膨脹,切實實現保值增值,安心無憂。
5、指定日期送禮金
客戶可以自由設定祝福金、祝壽金賬戶的領取日期,如生日、結婚紀念日、開學日等,使受益人在特定的日期收到一份本公司送出的特殊禮物,賦予客戶的愛更深刻的含義。若不設定指定日,則祝福金、祝壽金進入生存給付累積賬戶,以複利方式累積生息,給客戶的收益以可靠穩定的升值空間。

投保說明

1、 保險金額
本產品的基本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為人民幣1,000元。
2、 保險費
本產品的保險費採用躉交(即一次性支付)或限期年交(即在約定的交費期間內每年支付一次保險費)的方式支付。限期年交方式下的交費期間有3年、5年、10年和20年四種。投保人在投保時與本公司約定交費方式和交費期間,並在保險單上載明。
選擇限期年交交費方式的,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後,投保人應當按照約定,在每個保險費約定支付日支付其餘各期的保險費。
3、 本產品接受的被保險人投保年齡範圍為出生滿30天至60周歲。
4、 本產品的保險期間為被保險人終身。

保險責任

1、 祝福金
自契約生效日起,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9%給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首期祝福金於契約生效日給付,以後每年於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2、 祝壽金
若被保險人生存,自被保險人60周歲的契約生效日對應日起(投保年齡為60周歲的,自契約生效日起),本公司每年按投保人根據契約約定應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的5%給付一次祝壽金,直至被保險人生存至79周歲的契約生效日對應日。首期祝壽金於被保險人60周歲的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投保年齡為60周歲的,首期祝壽金於契約生效日給付),以後每年於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若被保險人在79周歲的契約生效日對應日前身故,自被保險人身故時起,本公司不再給付祝壽金。
3、 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以下兩項中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1)被保險人身故時投保人根據契約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扣除已給付的祝壽金後的餘額;
(2)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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