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縣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等有關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縣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軍隊移交我縣符合條件的離休退休幹部住房補貼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住房維修、房租補貼發放等服務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縣級烈士紀念設施名錄,按規定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指導督促所屬單位進行安全管理。
(十)在徵求縣委組織、機構編制等部門意見基礎上,牽頭提出全縣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計畫。
(十一)加強全縣退役軍人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退役軍人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引導退役軍人積極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踐。
(十二)履行涉及全縣退役軍人事務方面的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服務股)
(二)雙擁優撫紀念股。
(三)安置軍休服務股。
辦公室地點:吉水縣文峰鎮春雨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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