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簡介
吉林美術出版社創立於1984年11月,20多年來吉林美術出版社鋪就了一條美術出版發展的長廊,展示了幾代出版人探索的軌跡,見證了美術出版的發展與巨變。尤其是近三年來,吉林美術出版社堅持走大美術之路,在美術專業圖書和少兒美術圖書出版方面追求特色化和品牌化,逐步形成了美術專業類、美術教育類、著作權引進類、時尚生活類、少兒美術類五大板塊圖書,出版了“環球美術家視點”系列、“大師經典速寫新選”系列、“海外華人談藝叢書”系列、“小小孩”系列、“大風車”系列、“大蘋果”系列等品牌圖書,打造了《超級女聲》《三毛流浪記》等暢銷圖書系列。其中3種獲得省圖書獎,39種獲得長白山優秀圖書獎。
發展路線
近幾年來,吉林美術出版社為了走出一條強社之路,不斷尋求可持續發展新路,實施了創新和效益優先的發展戰略。一、創辦了《龍漫》《畫王》兩個雜誌,獲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二、成立了北京圖書事業部,打造了《超級女聲》等暢銷圖書,探索一條與市場前沿接軌的大美術出版之路;三、成立了上海物流中心,起到了快速收集信息、及時上架新書、縮短發貨周期、擴大市場份額的作用;四、爭取著作權引進圖書效益最大化。吉林美術出版社是全國最早開始著作權貿易的出版社之一,在進行著作權貿易活動中,堅持引進名牌出版社的品牌圖書,先後與30多家國外和台灣、香港的出版公司建立了長期穩定的著作權合作關係,幾年來引進出版的圖書有200多種,印數達千萬,為出版社創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
發展方向
在文化體制改革進程中,吉林美術出版社不斷深化改革,進一步完善內部機構,建立健全了各項量化經濟指標及立體銷售體系,年實現銷售金額1.5億元以上,走上了一條平穩發展的道路,發展勢頭呈現良好態勢,綜合實力已躋身於全國美術出版社前列。
印製質量
圖書質量包括選題、內容、編校、裝幀設計、紙張、印製等諸多方面。
圖書質量決定著圖書生存與發展。可以說,圖書質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出版社的品牌形象。印製作為圖書質量的一個方面,是圖書的生命。在保障印製質量的過程中,出版社的出版部或出版科起著不可或缺的監管作用。當編輯將一部齊、清、定的書稿交付出版科後,能否將下一道生產程式安排好,製作出精品圖書,出版社的出版部或出版科承載著對印刷廠進行生產全過程的監管。為此,出版社的出版部或出版科的人員,不
就拿吉林美術出版社來說吧,每年的發稿量在300多種(套)左右,從書籍的規模看,大到上百本一套的大型美術畫冊叢書,小到只有半個印張一本的少兒圖書;從開本看,大到全開的掛圖,小到128開的盒裝卡片,幾乎囊括了所有的紙張規格,所有的開本形式,所有的印製工藝。比起其他類別的專業出版社,無論從工藝、技術、用紙等方面,都複雜很多,麻煩得多,精細得多。需要一本一設計,一套一工藝。比如畫冊類圖書,有國畫,有油畫,有攝影畫冊,雖然都是全彩色印刷,但是也得根據每冊書的特點選擇不同類別的紙張。而素描、速寫類圖書雖然都是單色印刷,又不同於一般單色印刷的產品,它需要線條的精細,灰度圖的深淺等多樣變化,用普通的單色印刷達不到分辨專業效果的需要。又比如少兒
讀物中有的圖書需要帶磨切版製作,有的需要立體製作……面對這些複雜的生產工藝,為了便於生產實踐活動,保證圖書的印製質量,我們組織全科人員向編輯學習、向工廠學習、向先進工藝學習,邊學習邊生產。每種圖書發稿到出版科後,我們都會和編輯一起仔細檢查菲林及樣稿,認真核對版面、裝訂順序、印刷工藝,研究分析每一部書稿安排到哪個工廠印刷合適,並全程對印刷過程監督,為保證圖書的印製質量不斷努力。功夫不負有心人,我們用我們的優質服務和優秀產品在激烈的圖書市場競爭中打拚,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吉林美術出版社的圖書印刷質量,在吉林出版集團中一直名列前茅,連續多年在吉林省出版局印刷複製處舉辦的質量評比中都是第一名。
印製質量差和編校質量差的圖書,會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被大浪淘沙。圖書印製失敗,是出版人最大的悲哀。目前,吉林省範圍沒有印製高端產品生產線;80開以下和8開以上的特殊開本的膠訂做不了;特殊工藝的圖書,如帶磨切版的、立體的做不出來;單色印刷要求印刷質量高的,如素描、速寫類圖書印刷解析度不夠;批量大、時間緊的圖書在與教材印刷時間衝突時,安排生產能力不足;在外省印刷的圖書運輸價格高,增加了圖書成本,同時也使印刷周期拖長。這些問題,需要出版社與印刷廠共同研究加以解決。
精品圖書
《嬰兒兒歌》(上下冊)
吉林美術出版社以出版兒童
讀物著稱!這套《嬰兒啟蒙必讀經典》備受關注,非常適合寶寶閱讀,從胎教一直到現在寶寶11個月,《嬰兒教育童話》、《嬰兒知識童話》、《嬰兒兒歌》......可以說這些寓教於樂的小故事是伴隨著寶寶一天天成長的!根據寶寶的閱讀能力,真的堪稱精品系列喔!
吉美漫畫
綜述
這是近年產生的新事物,大約是在21世紀開始後,不少國內出版社都有了更多的機會同國外出版社聯繫,出版他們的書籍。吉林美術出版社是比較早和國外漫畫出版社接觸的國內社,他們先是從上海美術出版社手中轉得《機器貓》單行本出著作權,在經日本國小館的要求後,改名《哆啦A夢》再版,受到好評。不久,該社即同日方合作,部分引進
國小館著名低齡漫畫雜誌《coro-coro》,經過重新安排後正式出版了國內第一本具有全部著作權的漫畫連載雜誌《吉美漫畫》。該書以《哆啦A夢》的最新周邊漫畫為主打,獲得了很好的銷售成績。
圖書產品
《哆啦A夢未收錄》、《神弓少年》、《網路英雄洛克人》同步連載
《可樂小子》、《BB&QQ夢幻大冒險》、《摺紙戰士》奇境旅程。。。
2006年1月1日起《吉美漫畫》成功改刊變身《龍漫》,又分化出年齡定位稍大的《龍漫少年星期天》增加了國小館雜誌《少年SUNDAY》的《名偵探柯南》、《犬夜叉》等作品同時開始了國內漫畫的刊載如《長安亂》。
著作糾紛
抗訴人(原審被告)吉林美術出版社,住所地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124號。
被抗訴人(原審原告)趙家瑤,男,1937年6月6日出生,漢族,住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8號安徽日報社職工宿舍內。
原審被告合肥新華書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長江中路152號。
法定代表人吳兆亮,董事長。
抗訴人吉林美術出版社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合民三初字第116—1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抗訴。吉林美術出版社抗訴提出: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抗訴人吉林美術出版社住所地在吉林省長春市,本案應移送有管轄權的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請求撤銷原裁定,將本案移送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本院經審查認為,根據民事訴訟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本案中,趙家瑤指控吉林美術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權,既包括吉林美術出版社出版發行《兒童謎語全書》、《彩圖兒童謎語全書》、《小小兒童謎語全書》中擅自複製其作品,且不署名、不付酬的行為,也包括合肥新華書店有限公司銷售被控侵權複製品的行為。因合肥新華書店有限公司住所地為安徽省合肥市,且在安徽省合肥市銷售被控侵權複製品,故原審法院對本案享有管轄權。在兩個以上法院均有管轄權的情況下,趙家瑤選擇向其中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即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並無不當。綜上,抗訴人吉林美術出版社的抗訴理由不能成立,其抗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