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於1956年建院,時為吉林市通天區人民法院,1958年易名為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2004年10月從吉林市通潭大路168號遷入吉林市松江北路138號。現辦公審判大樓建成於2004年,總建築面積9035平方米。法院下設政治處(內設幹部科、書記員管理科)、執行局(內設案件執行科、綜合監督科)和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司法警察大隊、辦公室、研究室、監察督查辦公室等10個內設機構及九站、樺皮廠2個派出法庭。
機構設定
昌邑法院現設有政治處(含幹部科、書記員管理科)、執行局(含執行科、執行監督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總計10個內設機構及九站、樺皮廠2個派出法庭。全院現有行政編制138個,實有124人,其中法官83人。本科以上113人,占全院幹警總數的91%。
法院建設
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黨的建設為抓手,以能力建設為核心,以紀律作風建設為重點,以隊伍管理創新為動力,始終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作為工作主線,深入推進司法公開,全力完成各項審判執行工作任務,推進了法院各項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堅持便民利民為民,積極發揮多元調解機制。該院的訴外多元調解糾紛機製得到了最高院在全國推廣,被最高院確定為示範法院。舉辦法律人共同體論壇,來自全市的政法各部門機關負責同志、市、區法學會領導、審判研討學會會員、律師和部分專家學者共80餘人參加了論壇,共同探討如何將法律志願者調解植入多元調解糾紛解決機制中,並就“法律志願者調解”植入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實踐的具體問題,如人員選拔、培訓、評價、規則、流程等操作層面的問題深入交換了想法和意見。
所獲榮譽
2010年以來,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被榮記集體三等功二次;先後被評為平安吉林建設模範單位、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百姓口碑最佳信譽單位”;綜合治理先進單位;鑽級百姓口碑金獎單位;模範集體、基層平安建設先進單位、打擊刑事犯罪先進集體;吉林省民眾滿意單位;吉林省公眾滿意十佳傑出單位;吉林省最具有責任感單位、建功十二五民眾滿意單位;“吉林百姓口碑榜金榜單位”;“吉林省人民滿意服務型機關”;“2013年315服務民生金獎單位”;“人民滿意模範法院”;“吉林省最具公信力法院”;“政法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