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1年09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1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市人民政府
2001年9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1年9月2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放射防護管理,保護從事放射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與安全,根據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場所、人員的安全和防護,廢舊放射源與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相關活動。第三...
是指不以產生X射線為目的,但在生產或者使用過程中產生X射線的電器產品。輻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第六十九條本條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4日國務院發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同時廢止。
《吉林市集體、私營經濟組織審計監督辦法》(第96號令) 《吉林市城市車輛清洗管理辦法》(第99號令) 《吉林市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管理辦法》(第125號令) 《吉林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第136號令)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137號令)V
國務院衛生、環境保護和公安部門按照各自的適用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生產、使用、銷售中的放射防護(簡稱放射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第二章 許可登記 第五條 國家對放射工作實行許可登記制度,許可登記證由衛生、公安部門辦理。第六條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是2008年頒布的一項法律法規。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 第 3 號 《關於修改〈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08年11月21日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施行。部 長 周生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六日 修改決定 關於修改《...
《國務院關於加強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放射防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由國務院發布於1987-2-16,法規分類號是112702198705。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加強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放射防護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 1987-2-16 發布機構 國務院 法規分類號 112702198705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釋義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釋義》是2005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穹,王玉慶。內容簡介 權威:直接參與起草的官員、專家、學者編寫;即時:第一時間推出,竭誠服務於讀者;到位:準確詮釋立法原意,指導法律實務。
隨後,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發布了《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以及《放射源分類辦法》《射線裝置分類辦法》等規範性檔案,進一步細化了條例的相關規定。貫徹執行這些法規需要大量關於放射防護與安全的技術規範和標準,如《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
第一條 為加強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放射防護監督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員和公民的健康與安全,杜絕放射事故的發生,促進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技術的套用與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省境內一切從事放射性同位素生產、使用、經營、運輸、貯存與生產、使用射線裝置,...
是指不以產生X射線為目的,但在生產或者使用過程中產生X射線的電器產品。輻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第六十九條 本條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89年10月24日國務院發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管理,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境內從事放射性同位素(含製品)與射線裝置的生產、訂購、銷售、安裝、運輸、使用、貯存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衛生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