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星光戲劇社

成立於1994年,是在吉林大學法學院團委的領導下,歷經十四載創下了一個又一個佳績。星光戲劇社是吉林大學成立最早的劇社,是倍受吉林大學生生歡迎的社團,在吉林大學有著廣泛的影響力,其成員來自18個學院,自成立以來公演過多部大型優秀話劇,受到廣大師生的一致好評,並在校內外引起廣泛關注。如今她邁著更矯健的步伐將“體悟話劇藝術真情回報社會”的宗旨落到實處,更豐富著大學生活,並將作為更好的連線學生與社會的橋樑,繼續將學生們源源不斷地熱情送到需要他們溫暖的地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大學星光戲劇社
  • 簡稱:吉林大學
  • 所屬地區:吉林
  • 類別:公立大學
  • 學校屬性:211
星光戲劇社總章程,星光戲劇社成員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社籍管理,星光劇社各部門工作責任制度:,社長:(一名),副社長:(3人),秘書處:(4人),基金會: (4人),宣傳組 :(5人),編導組:(7人),外聯組 :(7人),劇務組:(8人),星光劇社財務管理制度,帳本的使用,經費的使用及報銷,星光戲劇社優秀社員和優秀幹部評選條例,社團指導教師,

星光戲劇社總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吉林大學星光戲劇社"。
第二條 星光戲劇社是受學院團委的領導,並由法學院領導和成立的支持全學院的同學的劇社。
第三條 法學院星光戲劇社宗旨是:加強學院文化藝術的建設,促進大學生的健康發展;協助學校繁榮校園文化,建設文明校園做出更大貢獻。用戲劇、文學等豐富人生,展現大學生的青春活力!
第四條 吉林大學星光戲劇社的基本任務:
(一)為學院學生的良性發展創造條件。
(二)協調各成員社團之間的關係,加強成員社團的統一建設。
(三)加強學院學生或社團與全國各高校社團以及之間的聯繫。
(四)監督各成員社團的活動,使之正常運作。
(五)擁有出大型晚會或活動的能力,而且配合學院舉行各項活動。

星光戲劇社成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劇社正常的排練、演出和工作秩序,促進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社籍管理

第一節 入社與註冊
第二條:法學院在校生均可根據劇社的書面招聘通知或網上招聘和海報等招聘方式,以電話、E-MAIL、QQ、星光劇社的論壇招聘欄目和劇社負責人面談等方式預約報名,按期到指定地點進行評選以及辦理入社手續。
第三條:填妥報名表。
第四條:新社員須一次性繳納十元社費。
第五條:新社員須經過上崗培訓。
第二節 工作考核與記載
第六條:社員必須參加劇社召開的各類會議、活動。認真完成各項任務。劇社秘書處負責考勤。
第七條:凡因學習或發生臨時性事件,與工作有衝突時,可以向劇社辦公室請假並說明原因;否則,視為工作失誤。
第八條:每年對社員進行業務考核。凡業務考核不合格者,將給予轉崗或停職的處理。
劇社成員在劇社期間如出現3門以上(包括3門)課程不及格或重修,停止其一切劇社活動。
第九條:對業務表現突出者,劇社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星光劇社各部門工作責任制度:

社長:(一名)

負責對社團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定期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檢查。負責劇社的日常工作,主持召開成員大會;確定本會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集中力量抓好各階段的中心工作;督促並幫助各部門做好日常工作,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面支持,領導社團開展工作。

副社長:(3人)

一人負責外聯以及其他機構的工作,一人負責整個演員以及培訓排練等工作。三一人負責基金以及招聘等以及協調各組工作並定期對有的部門成員進行考核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社長不在時,代理社長工作。

秘書處:(4人)

負責我會召開的大小會議記錄,並形成會議紀要,同時協調好各部門與各社團的工作,加強溝通和聯繫。大型的活動計畫首先要經秘書處審核,幫助起草完成再分工到各部。同時負責對本會人員及個社團機構負責人的基本資料的保管,對各社團的登記註冊表、會員情況表、年度活動計畫、學期工作總結等資料進行整理保管,並做好登記作為年度評優的主要依據。

基金會: (4人)

員名負責本會的財政收支及社團基本會費的監督和保管,每月進行一次審核,向各全部成員公布結果。同時可不定期的對各社團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同時保管劇社的所有財產以及別人的捐助等等

宣傳組 :(5人)

主要負責我會的各項宣傳工作和幫助各社團做好活動宣傳。擬定相關的檔案,負責發放給社團負責人。尤其在劇社活動時期要做好展板,與各部門相互配合,積極引導同學們加入到劇社活動中來。

編導組:(7人)

設定導演2名 編劇2人 創意2人 主要負責新的團的登記註冊及審核,並對其組織機構成員進行考核,對各社團的活動情況進行評分。各社團負責人要在新學期開學兩個星期內將本學期的活動計畫交於組織部,並在學期末上交本學期工作總結。組織部要在學期末策劃對所有社團進行評比,同時要對本會機構人員的工作進行評定。參與策劃大型的校內活動,並協助主辦方做好人員調配工作。

外聯組 :(7人)

主要負責我劇社及個社團開展的各種文體活動的組織、策劃等工作,對中小型活動的節目進行審核,提出意見和建議。同時負責與外校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關係,以促進自身建設,亦可適當與一些企事業單位聯繫,力爭獲得贊助,給各社團提供財力支持。在校內要促進各社團之間的餓聯繫與合作,鼓勵社團之間開展一些聯誼活動,提高自身活動能力。
後勤組:(5人)

劇務組:(8人)

2人負責燈光音響以及音樂等設計 2人負責化妝、髮型、服裝、配飾四個職位。負責話劇和晚會演員的服裝和現場化妝等 2人負責舞 2人負責舞台置景、道具二個職位。負責話劇和晚會的舞檯布置及道具的租用和製作等 2人負責負責排演過程中演員排練進度和其它雜務。

星光劇社財務管理制度

帳本的使用

1.賬本內容須有明確的收入和支出情況,並註明資金用途、時間、經手人、項目負責人的簽字及報銷情況;
2.賬本由基金會副會長掌管,資金由基金會會長控制,受常務委員會監督。

經費的使用及報銷

1.活動及工作經費的使用:活動及工作所需經費的使用須由項目負責人向社長申請,與基金會會長商量批准後方可使用,否則不予報銷;
2.活動及工作經費的報銷:因工作支出,需報銷經費的個人或部門須憑發票,經社長簽字後,向基金會會長報銷,同時使用該經費的經手人、項目負責人須在賬本上籤字,否則不予報銷。

星光戲劇社優秀社員和優秀幹部評選條例

第一條 為了鼓勵社員在社期間刻苦鑽研,認真工作,根據社員管理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評選資格:在社期間無違紀處分,嚴格遵守劇社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在校社員。
第三條 評選辦法和要求:
1、“優秀社員、優秀幹部”每學期評選一次,即每年11月-12月評選。
2、“優秀社員”由本人提出申請或由各部門評選推薦,“優秀幹部”由劇社常委會組織人員進行評選。
3、擔任劇社各級負責人的社員不參加優秀社員的評選。
第四條 評選比例:“優秀社員”不超過社員總數的10%,“優秀幹部”不超過社員幹部總數的10%。
第五條 評選條件:
(一)“優秀社員”條件:
1、能積極參加劇社組織的各項活動,遵守劇社的各項規章制度;
2、能學習業務知識,樹立良好的社員形象;
3、工作表現突出。
(二)“優秀幹部”條件:
1、在劇社擔任各級負責人的職務,並能領導好本部門的社員開展工作;
2、能帶頭學習業務知識,樹立良好的幹部形象;
3、工作表現突出,能出色完成劇社所安排的工作。
第六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屬於法學院星光戲劇社委員會
劇社性質以及其他
<一>.星光戲劇社制度
1.會員制模式:劇社是一個整體,我們力求將劇社建立為一個融洽和睦的大家庭,劇社委員會是一個核心,但是會員是劇社真正的主人,每個會員都有參與星光劇社建設的義務,每個會員也都有平等參與劇社活動的權利。
2.為了保證本戲劇社的質量和規模,劇社將採取"三級"的管理模式。各級成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有所不同。社員級別是根據會社員對社團的關注程度及對活動的參與能力來確定。為了讓每位會社員都有機會得到各方面的鍛鍊,各級別社員及各管理部門的設定將比較靈活,可根據會社員的意願在各部門之間調整。
第三級社員屬於一般的社員,人數不限制,只要有興趣的同學都可以參加,享有一般的權利。
第二級的社員主要是從第三級的社員中選出能力較強,積極參加社團活動的同學,除了享有第三級會員的一般權利外,我們將提供更多的活動機會,以及管理社團的權利,人數根據社團的規模來確定。
第一級是核心骨幹,主要由對社團關注更多、參與活動更積極、能力更強的同學組成。除了享有第二級會員的一般權利外,還對社團的一些重大事項決定具有參與權和表決權,對社團的發展有決定作用

社團指導教師

社團指導教師是社團聘請的在社團政治方向、社團活動、社團建設、社團管理等方面進行指導、幫助的具有本社團活動特長的在職教師擔任。
指導教師聘期為一年,可連聘,指導教師每學期至少要參加協會活動三次,協會記錄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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