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薩爾雞

吉木薩爾雞

吉木薩爾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自治州吉木薩爾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吉木薩爾雞代表性特徵為“黑喙、黑爪、黑皮、眼大突出”,黃色耳葉,單冠,雞冠呈紅褐色或暗紅色,羽毛多為麻黃色,部分羽毛呈黑色,其體型小巧輕盈、結構緊湊,雞肉蛋白質含量≥20%,脂肪含量1.6%~3.0%,鐵含量≥10毫克/千克,雞蛋清應比普通蛋清濃稠。

2018年2月1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吉木薩爾雞”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木薩爾雞
  • 產地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自治州吉木薩爾縣
  • 品質特點:黑喙、黑爪、黑皮、眼大突出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第2651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8年2月12日
產品特點,外觀特徵,品質指標,產地環境,氣候特點,水文條件,地貌植被,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觀特徵

吉木薩爾雞代表性特徵為“黑喙、黑爪、黑皮、眼大突出”。黃色耳葉,單冠,雞冠呈紅褐色或暗紅色,羽毛多為麻黃色,部分吉木薩爾雞羽毛呈黑色。成年公雞頭、頸、胸脯部以黃色或者紅黃色為主;母雞的雞頭、頸、胸脯部以黃麻為主。
吉木薩爾雞
吉木薩爾雞
吉木薩爾雞體型小巧輕盈、結構緊湊,生性活潑好動、動作敏捷,刨食、覓食能力強,能大範圍採食,適宜山區養殖。成年公雞體重最大可達2.5千克,成年母雞最大達2.0千克(較同等條件相同時間放養或散養的三黃雞、麻花雞等體重約輕1~1.5千克左右)。

品質指標

吉木薩爾雞肉蛋白質含量≥20%,脂肪含量1.6%~3.0%,鐵含量≥10毫克/千克;雞蛋清應比普通蛋清濃稠,雞蛋所含總蛋白質≥7.5%,脂肪10%~15%,含鐵量為≥15毫克/千克。

產地環境

氣候特點

吉木薩爾縣屬中溫帶大陸乾旱氣候,冬季寒冷、夏季炎熱,降雨量少,日光充足,空氣乾燥晝夜溫差大,春夏季多風,四季分明,平均年日照時數為2861.1小時,年均氣溫5~7℃,晝夜溫差10.1~13.8℃,極端高溫40.8℃,極端低溫-36.6℃。山區年平均氣溫2℃,山區無霜期145天左右。春季溫度變化劇烈,冷空氣活動頻繁。年最大降水量183.1毫米,蒸發量2129.3毫米,最多風向為西北風。由於天山的屏障作用,由縣城向南部山區,降水量逐漸增多,至海拔2000~2500米山區,年降水量高達500~550毫米。
吉木薩爾雞
吉木薩爾雞

水文條件

吉木薩爾縣主要河流有二工河、大龍口河、大東溝河、新地溝河、渭戶溝河、東大龍口河、五塘溝河、白楊河。河流多接冰川,以山區降水量為主要補給源,平均年徑流量在1億立方米以下。

地貌植被

吉木薩爾縣地勢南高北低,地貌南部為高山雪嶺,北部為卡拉麥里山嶺的低山殘丘。南部山區面積436平方千米,以雲杉為主的針葉林為主,四季常青,可作為高山牧場,中部平原面積2828平方千米,水草豐富是天然的四季牧場,占縣域面積的22%。北部為古爾班通古特沙漠一部分,面積6719.9平方千米,可作為冬牧場,占全縣面積的53%。

歷史淵源

吉木薩爾縣養殖的北京油雞品種已有250餘年的歷史。
吉木薩爾雞
吉木薩爾雞
2011年,烏魯木齊退休職工魏蓮芬發現吉木薩爾縣泉子街鎮山區自然環境適合養殖特色家禽,後經調研決定引進北京油雞,並採取散養和飼養相結合的方式養殖。
2017年,歷經五年,魏蓮芬的油雞養殖規模不斷擴大,並成立了羲晨山野家禽養殖合作社。

生產情況

2012年,吉木薩爾縣泉子街鎮太平村北京油雞生態養殖基地存欄量達3000隻。
2017年,吉木薩爾雞年產量為10萬羽。

產品榮譽

2018年2月1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吉木薩爾雞”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吉木薩爾雞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包括吉木薩爾縣老台鄉三台鎮新地鄉大有鎮泉子街鎮慶陽湖鄉二工鎮3鄉4鎮,東經88°30′~89°15′,北緯43°30′~44°2′,保護總面積2588平方千米。

質量技術要求

40日齡後的吉木薩爾雞須在上述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中自然放養或者散養,按照以下要求放養:
吉木薩爾雞
吉木薩爾雞
①放養場地宜選擇地勢平坦、避風向陽、環境安靜、飲水方便、無污染、無害的草山、果園、林地,放牧場地當設砂坑;
②放牧密度為50~70隻/畝為宜,每群規模約500隻為宜。以滿足放養、散養的吉木薩爾雞可大量撲食多種蟲體(動物性飼料),自由採食草葉、草籽、枯葉(植物性飼料)的需要;
③傍晚只需補飼少量的高能量穀物原糧,促使吉木薩爾雞自主覓食,能大量運動,保證機體健康,減少發病率。

專用標誌使用

1、吉木薩爾雞地理標誌持有單位和生產經營者應具備的條件
①地理標誌持有單位吉木薩爾縣動物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具備疫病防治、養殖技術指導並監控地理標誌產品的全程生產。
②地理標誌產品生產經營者具有規模生產能力,並自覺接受地理標誌持有單位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③地理標誌持有單位和生產經營單位具有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④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生產經營年度與地理標誌持有單位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書上標明使用數量、範圍和相關的責任義務。
2、吉木薩爾雞地理標誌產品持有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吉木薩爾雞
吉木薩爾雞
①負責組織、指導並對生產經營地理標誌產品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
②對地理標誌產品進行宣傳、展覽、展示和展銷。
3、吉木薩爾雞地理標誌產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
①可以在產品上統一使用地理標誌:吉木薩爾雞名稱和公共標示圖案組合標註等。
②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③自覺按照地理標誌產品生產技術規程組織生產。
④保證地理標誌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⑤正確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⑥吉木薩爾雞地理標誌持有單位和生產經營者從純繁、良繁、飼養到商品生產要建立全程質量控制措施和追溯體系,對吉木薩爾雞質量和信譽要共同負責。
4、禁止規範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5、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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