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德尼瑪袞,吐蕃阿里王。名意為“太陽依怙神”。《德鳥佛教史》又稱“赤·尼瑪袞。”吐蕃末代贊普達磨曾孫,貝闊贊之次子,屬約松王系後裔。因政權被雲丹所奪,遂率臣工眷屬西走阿里(又稱“堆”,意為上部)開始統轄阿里一帶,“阿里”(意為“領土及屬民”)一名即始於此時。故《西藏王統記》又稱其為“阿里王”。今普蘭地區亦在其轄下。建有王室宮堡紅宮,其子扎西尼瑪袞又建尼松堡。今古松王宮遺址當是其時宮堡遺存。自是,阿里(當時包括今拉達克地區)即由其三子掌管開發,長子貝吉德日巴袞據瑪爾域(即今拉達克一帶)、次子扎西德袞據普蘭,幼子德祖袞據香雄(即瑪爾河流域南部桑嘎、卡爾夏一帶),即所謂古格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