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判官鮑濤可虔州判官制》是五代徐鉉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吉州判官鮑濤可虔州判官制
- 創作年代:五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徐鉉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吉州判官鮑濤可虔州判官制
敕:虔之為鎮,俗雜地廣,化不可一,時生寇攘。萑苻既平,閭井思乂,可以佐吾良帥而寧吾齊民者亡聞。某官鮑濤,久倅列郡,克舉官常。從政以和,理劇無滯。況虔吉鄰郡,聲績素彰。便道之官,率舊為用。副茲慎選,誰曰不然。爾其敬承,無忝明訓。
作者簡介
徐鉉(916—991),字鼎臣,五代時廣陵人。十歲能屬文,與韓熙載齊名。仕吳為秘書郎。後仕南唐,歷中書合人、翰林學士、吏部尚書。歸宋,為散騎常侍,貶行於軍司馬,卒於邠州。工詩文,精國小,曾校訂《說文解字》,擅篆隸,通圍棋。著有《騎省集》、《質疑錄》、《棋圖義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