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區人民法院

吉安市青原區人民法院是吉安市青原區科級單位,負責辦理各類案件登記立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市青原區人民法院
  • 地點:吉安市青原區
  • 級別:科級單位
  • 面積:914.6平方公里
機構設定,轄區概況,地理位置,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審判委員會等會議事務;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等文稿;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文秘、督查、資料、檔案、保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負責內外聯絡和協調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司法統計、調查研究、適用法律政策請示、新聞發布、法院宣傳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處理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等事項;負責機關內刊的編輯發行工作;負責該院武器、服裝等物資裝備計畫、管理、分配工作;負責財產管理工作。
2、政工科
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培訓等工作;協助院黨組抓好隊伍建設;負責該院機構編制及幹部的考試錄用等人事工作;負責黨組的會務及交辦事宜;承辦離退休幹部有關事宜;負責法官等級、司法警察警銜的評定、變動呈報工作;承辦該院幹警的考核、工資福利、工作證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爭先創優、表彰獎勵等工作。
3、立案庭
辦理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對不服該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認為可能有錯誤的,移交審判監督庭及有關庭審查處理;負責司法救助工作,依法進行訴前財產、證據保全;負責信訪接待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對各類案件進行審限流程管理。
4、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刑事審判工作事宜。
5、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侵權糾紛案件;依法審理勞動爭議、醫患糾紛、婚姻家庭、不當得利、無因管理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鄰地使用權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和農村承包契約案件;依法審理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辦理其他相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
6、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除農村承包契約糾紛外的契約糾紛案件;依法審判票據、企業破產等案件。
7、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符合立案條件的,交立案庭立案;辦理其他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8、審判監督庭
依法審判各類再審案件;負責案件質量評查與監督工作;承辦國家賠償的確認工作。
9、執行局
2001年定編時設為執行庭,2003年4月在機構改革中改設為執行局,為法院內設副科級機構。
依法執行該院作為第一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該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辦理其他有關執行工作事宜。
10、司法警察大隊
2001年4月定編時定為與執行庭合署辦公,2003年4月機構改革中分設。
負責司法警察的警務、教育、管理等工作;組織和參與對死刑罪犯的執行;配合執行局的執行事項;負責警衛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訴訟被告人及罪犯等工作;協助院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
11、司法技術室
2003年4月機構改革中新設立內設機構。
負責司法鑑定及其他專門性技術工作。
12、值夏人民法庭:1955年5月,由吉安縣法院第四巡迴法庭改建而成,庭址原在值夏街中心,後遷沿河路。1955年轄2個半區,29個鄉(鎮),現轄值夏、文陂、新圩、雲樓、富田5個鄉(鎮)。1996年2月法庭遷往值夏鎮先鋒開發區。為該院派出機構,轄青原區富灘鎮、值夏鎮、文陂鄉、新圩鎮、富田鎮、東固畲族鄉。依法審理本轄區內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民商事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事宜,參與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3、紀檢組:為區紀委的派駐機構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負責監察工作;監督、檢查該院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對該院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該院審判人員的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工作。

轄區概況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是2000年撤地設市新組建的縣級行政區,地處贛中腹地,距井岡山100餘公里,面積914.6平方公里,人口19.1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7萬餘人,全區GDP10.4億元,財政總收入3000餘萬元。全區森林覆蓋率62.4%,是個綠色城區,我區系古廬陵的中心地區,有濃厚的文化底蘊,素有人傑地靈的美譽。是“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民族英雄文天祥故里;是“脖子最硬的人”名臣胡銓的家鄉。土地革命時期,我區的東固地區曾是第一、二、三次圍剿主戰場,被陳毅元帥譽為“東井岡”,留下了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足跡,東固平民銀行、文陂“二七”會議舊址,毛澤東、曾山舊居等地都已成了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地理位置

地址:青原大道420
吉安市青原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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