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外事僑務辦公室

根據《中共吉安市委 吉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吉發[2010]5號),保留吉安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市外事僑務辦公室
  • 類型:辦公室
  • 地區:吉安市
  • 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吉安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僑務工作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規;圍繞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僑務和涉港涉澳等工作的調查研究,為市委和市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負責協調處理全市重大外事僑務工作和涉港涉澳工作。
(二)牽頭做好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來市訪問的有關工作;歸口協調市級領導的涉外涉僑活動;辦理市級領導對外交往事宜;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外事禮賓工作。
(三)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市訪問工作。指導對外事幹部和出國(境)人員及其團組的外事政策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
(四)管理來市的外國記者;負責或會同有關部門處置重大涉外、涉僑和涉港涉澳事項。
(五)負責開展歸僑、僑眷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做好僑務扶貧幫困工作,宣傳僑務工作政策法規;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合法權益。
(六)開展對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工作,促進海外僑胞在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與我省的合作交流;負責華僑捐贈的接收工作,並參與對捐贈財產使用與管理進行的監督。 (七)協調處理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歸僑僑眷的來信來訪工作。
(八)做好國際友好城市締結與交流工作;協調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動;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九)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國家安全及保密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內設2個職能科。
(一)秘書科
負責組織、協調、督辦機關政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內賓接待及與各縣(市、區)外事僑務工作聯繫;負責機關幹部職工教育培訓、人事管理和公務員考核等工作。
(二)外事僑務科
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審核工作;負責護照的收繳和管理;負責外賓接待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出訪計畫的制定、執行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重大涉外活動的綜合協調和禮賓工作;負責常駐我市的非政府組織、外國人及外僑的有關涉外管理工作;負責我市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締結友好城市的報批和相互交往工作;協調處置涉外事件及海外領事保護相關工作。同時,負責日常僑務工作的歸口管理;指導做好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在市眷屬的服務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在市投資權益,受理僑務信訪工作;負責海外僑務工作和我市涉港涉澳有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工作;接受和承辦華人華僑、港澳同胞的捐贈事宜。
三、人員編制
市外事僑務辦公室行政編制5名,工勤編制1名。其中,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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