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地方志辦公室是吉安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轄區內地方志修編方面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市地方志辦公室
- 地點:吉安市
- 實質:地方志辦公室
- 性質:政府職能部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編纂科,秘書科,
歷史沿革
1984年10月,中共吉安地委決定成立吉安地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正縣級常設機構。
1997年8月,確定地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為行署直屬副縣級機關事業單位。
2000年8月,改稱吉安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在市人民政府和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的領導下,主管吉安市的地方志工作。
主要職責
1、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2、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3、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
4、蒐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
5、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與宣傳工作,培訓地方志編纂人員
6、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內設機構
編纂科
負責組織實施《吉安地區志》的編纂工作;指導、審查縣(市、區)志(年鑑)、市直機關部門專志的編纂和出版工作;負責收集,儲藏全市地情資料,進行整理研究並提供諮詢服務;負責組織舊志整理出版工作。
秘書科
負責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與後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