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縣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工作方案(試行)

合陽縣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工作方案(試行)
為做好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工作,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渭南市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渭政發〔2013〕37號)檔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為經濟社會發展“鬆綁”為核心,按照“依法轉移、強化監管、分步實施、競爭擇優”的原則,先行先試,頂層設計,重點突破,穩步推進,發展壯大社會中介組織,規範政府購買服務程式,逐步把社會能自主解決、市場機制能自行調節、行業組織能自律解決的事項轉移給社會組織,不斷提高政府社會管理效能和水平,更好地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中的作用,為建設新合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政府轉移職能的範圍及其分類
(一)範圍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安全、保密事項以及司法審判、行政決策、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政強制等事項外,將有關部門的行業管理與協調職能、社會事務管理與服務職能、非基礎性教育與醫療服務職能、技術服務與市場監管職能向社會轉移。
(二)分類
第一類:政府部門委託社會和市場辦理的職能和工作事項,是指政府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將可由社會中介組織參與的某項或某方面的輔助性職能及相應職責,以委託方式移交相關社會中介組織開展和辦理,但責任主體為委託的政府有關部門。
第二類:政府部門轉由社會和市場自行辦理的職能和工作事項,是指政府部門將屬於市場範疇且可以通過市場運作完成的諸如開拓市場(對市場資源配置建議)、發布市場信息、推介行業產品、接受決策、諮詢等服務事項以及可由社會團體開展的事務予以轉移,由行業協會按照其章程和決議履行。包括:政府機構改革中各部門“三定”規定方案明確需要取消、轉移的職能,以及事業單位改革中實行轉企改制的事業單位原承擔的職能等。
三、承接主體
承接轉移職能的主體(簡稱承接主體)主要有: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等社會組織及市場中介組織。個別事項因目前社會組織、市場組織、中介機構不具備條件的,可通過制定扶持培育政策,催生社會組織,支持其發展壯大,然後承接政府轉移的職能和事項。
承接主體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民主監督制度;
(三)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有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
(五)具備提供公共服務所必需的設備、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資質;
(六)在參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前兩年年檢合格;因故未能參加等級評估或因成立時間不足而未能連續參加最近兩個年度年檢的,自成立以來無違法違規行為,社會信譽好;
(七)政府購買服務主體提出的其他專業方面要求。
社會組織在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時,除了應當具備以上必要條件外,還要按照《合陽縣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附屬檔案2)、《合陽縣確定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的社會組織目錄辦法》(附屬檔案3),接受評估和評審。
四、工作程式
(一)縣編辦負責分批提出《合陽縣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提交縣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審定後,報縣政府研究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二)縣民政局負責制定《合陽縣社會組織發展規範實施方案》,建立完善各類政策措施,深化登記制度改革,加快培育發展我縣社會組織;制定《合陽縣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合陽縣確定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的社會組織目錄辦法》,成立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建立專業化評估制度,做好社會組織的評估和評審工作,分批提出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目錄。
(三)轉移職能部門依據轉移職能目錄,制定《具體轉移職能工作實施意見》,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定後統一集中發布轉移事項的具體要求,接受社會中介組織申請。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協調銜接相關成員單位對提交申請的社會中介組織進行評估或評審,會同財政等部門對轉移事項組織招標、確定受託單位、公示、簽訂協定以及結果評估。。
(五)受託單位確定後,縣財政局負責落實、監管購買服務資金。
五、具體步驟
(一)第一類轉移事項工作步驟
1.發布轉移信息。轉移職能部門作為事項委託單位,依據《合陽縣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對本部門需轉移委託的事項,提出《具體轉移職能工作實施意見》,逐項列明轉移事項具體內容、受託單位應具備的標準和條件、履行該事項的具體要求、委託時限、經費標準和來源、年度購買服務計畫等,相關成員單位進行審定,並負責統一向社會發布,接受社會中介組織申請。
2.提出承接申請。社會中介組織應自政府發布委託的工作事項信息後1個月內,向委託部門(單位)提出承接申請,並填寫《社會中介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事項申請表》(附屬檔案5)。委託部門(單位)初審後,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本縣以外在合陽進行稅務登記的社會中介組織,也可按程式提出申請。
3.確定受託單位。接到申請後,對參與申請的社會中介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對本縣範圍內的社會組織,由縣民政局根據《合陽縣確定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的社會組織目錄辦法》進行審定;對本縣範圍外的社會組織或其他社會力量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資格審查結果,編制《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目錄》。縣財政局依據此目錄,按照《合陽縣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購買服務程式》(附屬檔案4),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受託單位並公示。
4.簽訂委託協定。確定受託單位後,委託部門與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協定書》(附屬檔案6)。
(二)第二類轉移事項工作步驟
1.審定轉移事項。按照政府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改革以及各項體制改革精神,由縣編辦和縣法制辦共同審定部門職責,提出具體轉由社會和市場自行辦理的職能意見。
2.政府發文公布。具體意見經政府研究同意後,由政府統一發文明確和公布,部門不再承擔,交由市場或社會中介組織自行參與和提供服務。
隨著市場進一步發育完善,社會中介組織具備完全承擔轉移職能的條件時,第一類由政府部門委託社會和市場辦理的職能和工作事項,可轉為第二類事項,具體步驟按上述規定進行。
六、監督管理
《委託協定書》簽署後,轉移職能部門是委託事項的主體監督單位,對委託事項進行全程監督和具體指導,重點加強過程監管,對專業服務過程、任務完成和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督促檢查,建立完善監管辦法,明確轉移職能部門和承接主體的權責利關係、事項辦理標準和程式。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對委託工作進行巨觀監督,重點對社會中介組織審計等方面的監管,建立公眾反映社會中介組織存在問題的渠道和平台,避免社會中介組織衍生為“二政府”,杜絕壟斷行為。社會中介組織要加強自律,完善治理結構,建立責任機制,避免決策過程中的獨斷專行,不斷提高自身的社會影響力和社會公信度。
七、績效評估
項目實施過程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委託事項開展情況進行抽查。任務完成後,受託單位要按照《委託協定書》的規定和轉移職能部門的監管辦法,做好自查、總結工作,形成書面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轉移職能部門接受評估。轉移職能部門須制定《委託事項評估辦法》,明確評估指標和評估標準。在此基礎上,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以評估目的、評估對象、組織實施、評估程式、評估指標體系、評估結果使用等為主要內容的《合陽縣政府職能轉移事項評估辦法》,並組成評估組,對受託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情況進行評估驗收,確保轉移事項落實好。同時,培育或引進第三方評估,發揮專業評估機構、行業管理組織、專家等方面作用,對服務機構承擔的項目管理、服務成效、經費使用等內容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與後續政府轉移事項掛鈎,對考評合格者,繼續支持開展轉移事項合作;對考評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見,並取消一定時期內承接政府轉移事項資格;情節嚴重者,依法依約追究有關責任。
八、法律責任
《委託協定書》經雙方簽署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轉移職能部門和受託單位均應依據《契約法》、《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轉移職能有關規定,堅持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工作。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協定過程中,由於不全面或不及時履行協定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協定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規定的途徑解決。
九、組織領導
縣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體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牽頭組織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一)縣編辦:負責分批制定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對政府部門新增或轉移委託職能的性質進行界定和分類。
(二)縣民政局:負責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制定社會組織發展規範實施方案和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分批編制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目錄;加大力度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和自律管理;做好社會組織的評估工作,提高社會組織的信譽度和公信力。
(三)縣財政局:制定政府購買服務程式;根據社會中介組織承接服務事項的具體實施情況,按國庫集中支付程式撥付購買服務資金,與購買主體共同做好購買服務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政府各相關部門納入政府採購目錄事項的採購工作。
(四)縣監察局:對政府各相關部門需要轉移事項、受託單位的確定、轉移的標準和程式、轉移後的指導監督和評估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府職能轉移和承接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五)縣人社局:牽頭制定完善社會中介組織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政策。
(六)縣審計局:對轉移職能所涉及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開展審計監督,並進行審計評價。
(八)縣政府法制辦:負責各相關部門在職能轉移和承接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方面的審核及指導,確保合法轉移和承接。
(九)縣綜治辦:引導社會中介組織參與社會管理。
(十)轉移職能的各相關部門:作為轉移職能的責任主體,負責做好工作事項的轉移和委託工作,嚴格把關,做到信息公開、程式透明;掌握本領域中能夠承接的社會中介組織和市場機構的情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部門《具體轉移職能工作實施意見》、《委託事項評估辦法》,加強對受託單位的業務指導、監督,做好工作績效評估,監督資金使用。
十、工作要求
(一)解放思想,勇於創新,各部門要敢於摒棄部門利益,將該管的管好,不該管的放手,明確“裁判員”、“運動員”角色定位,建立職責明晰的權責關係。
(二)打破地域限制,鼓勵多方參與,大力引進縣外社會組織參與我縣的政府轉移事項的承接。要嚴格把關,內外一致,一視同仁,公平公正,切實形成良好的競爭秩序。
(三)加強領導,綜合協調,各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合作,推進政府轉移事項工作順利進行。
附屬檔案:1.合陽縣政府第一批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2.合陽縣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
3.合陽縣確定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的社會組織目錄辦法
4.合陽縣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購買服務程式
5.《社會中介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事項申請表》範本
6.《委託協定書》範本
附屬檔案1
合陽縣政府第一批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第一類:政府部門繼續提供,但委託社會和市場辦理的職能和工作事項
序號
事項
類別
轉移職能部門
轉移的事項
職能轉移主要依據
1
社情民意
調查服務
考核辦
1項:
1、政府各部門服務滿意度調查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統計局
2
1、政府決策前的民意調查
2、企業產品的市場情況調查
2
中小企業
服務
工信局(中小企業局)
4項:
1、中小企業職業經理人培訓
2、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諮詢服務
3、中小企業融資協調服務
4、中小企業法律維權援助服務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3
志願者
服務
文明辦
5項:
1.志願者招募、註冊
2.志願者培訓和管理
3.志願者服務隊的審批、活動安排
4.大型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
5.志願者服務的宣傳推廣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4
政府委託的
居家養老
民政局
1項:
1、政府委託的居家養老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5
心理健康
諮詢服務
衛計局
3項:
1、社區心理健康教育的宣傳
2、社區心理健康服務
3、民眾心理健康檢查服務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6
體育中心
經營管理
文體廣電局
1項:
體育中心相關產業經營及場館物業管理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7
名牌、特色產品服務及特種設備等相關作業和管理人員培訓及考核
市場監督管理局
6項:1、名牌、特色產品的資料編撰、對企業的幫扶及人員培訓,行政許可資料的申報、審查2、名牌產品生產企業管理人員培訓3、名牌、特色產品評審人員培訓及現場核查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及考核5、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培訓6、計量管理人員培訓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8
民爆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公安局
3項:
1、對民爆行業安全員的培訓
2、對民爆行業爆破員的培訓
3、對民爆行業保管員的培訓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9
城市勘察測繪
住建局
4項:
1、城市規劃工程地質勘察
2、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人工地基檢測及基礎工程
3、城市平面控制測量、城市高程控制測量、城市地形測量、城市工程測量
4、地形圖編繪及開發利用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10
商業經濟發展
商務局
1項:
1、為縣域內商貿企業提供經濟信息服務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11
環保科技推廣
環保局
1項:
新技術、新工藝推廣套用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12
公共文化宣傳
推進服務
文體廣電局
2項:
1、民眾性文化活動的宣傳
2、民眾性文化活動的組織實施
《渭南市第一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13
農村扶貧開發
扶貧辦
共1項:
農村扶貧開發輔助性工作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積極鼓勵、引導、支持和幫助各類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承擔定點扶貧任務。加強規劃引導,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多種方式參與扶貧開發。
14
技能培訓類
人社局
民政局
教育局
衛計局
扶貧辦
移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共13項:
1、就業創業培訓;
2、退伍軍人培訓;
3、扶貧職業技能培訓;
4、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
5、農村勞動力“陽光工程”培訓;
6、“雨露計畫”培訓;
7、中國小校長和教師培訓;
8、幼兒教師和園長培訓;
9、農村全科醫生培訓;
10、移民技能培訓;
11、企業職工培訓;
12、殘疾人員就業、技能培訓
13、食品藥品從業人員培訓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
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內容為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公共服務,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教育、就業、社保、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及殘疾人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要更多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都可以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方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
市委辦、市政府辦《渭南市市級各類培訓服務推行政府採購實施方案》的通知:各類培訓服務的承接主體為各類培訓機構,包括符合相關部門資質要求的學校、企業以及社會組織。
15
行業管理與服務
各行業主管部門
共6項:
1.產業政策符合性審核
2.行業準入條件審核
3.行業準入技術標準制定輔助性工作
4.行業從業資格標準
5.行業政策研究服務
6.政府組織的行業信息收集與發布服務
工信部門申報轉移事項
16
科技培訓宣傳與項目管理
農科局
共3項:
1.科技培訓輔助性工作.
2.科技宣傳輔助項工作
3.科技項目管理輔助性工作
《陝西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社會化、專業化和網路化的技術交易和科技創新服務體系,發展科技資源中心、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技術交易機構、科技政策服務諮詢、評估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投資服務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等中介服務組織,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推廣和套用。
17
中小企業服務
工信局
共1項:
中小企業管理諮詢服務
工業和信息化部《"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鼓勵開展中小企業管理諮詢服務。支持行業協會、專業的管理諮詢機構和管理諮詢志願者開展中小企業管理諮詢活動,幫助中小企業改善管理。”
18
環境評估服務
環保局
共1項
政府組織的資源環境評估服務
《渭南市第三批政府向社會中介組織轉移職能目錄》
19
市政設施管理
住建局
共3項:
1.城市排污、路燈、道路、橋樑、隧道、廣場、防空等市政設施的維護管理服務;
2.城市公共設施維護;
3.園林綠化管理服務;
《陝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第七條
鼓勵國內外單位、組織和個人採取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在本省投資建設、經營市政公用設施,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20
項目資金管理
文物旅遊局
共1項:
國家重點文物保護項目資金預算指標評審工作
《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116號)第十四條
財政部和國家文物局負責組織項目資金預算控制數指標評審工作,具體評審工作由雙方共同委託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專家組開展。
21
公共博物館管理
共1項:
公共博物館後勤管理等運營輔助性工作
22
扶貧開發管理
扶貧辦
共2項:
1.社會扶貧的輔助性工作;
2.扶貧開發項目建設輔助性工作。
《陝西省“十二五”農村扶貧開發規劃》(陝發改規劃〔2011〕1791號)
“大力吸納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扶貧開發,實施社會扶貧工程,壯大扶貧開發力量,加快扶貧開發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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