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務公開辦的具體指導下,市重點局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合肥市政務公開考評工作要求,緊緊圍繞重點工程建設,加強政策解讀信息發布助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以政務公開平台和政府網站為載體,結合新媒體平台,積極拓展主動公開內容,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不斷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就2020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保障有力。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堅持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對該項工作的統領地位,年中多次召開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政務公開情況。局辦公室為日常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各類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及溝通聯繫工作。年初,結合局年度重點工作計畫制定了市重點局2020年度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解,按照一崗雙責的目標責任管理機制,將任務細化分解至各個處室,形成統一領導、全員協同、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制度建設。堅持從制度上約束,積極、穩妥地推進和規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工作實際,結合政務公開新平台和局入口網站建設需求,對單位信息工作的流程、數量、質量提出更為明確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公開辦工作部署,年終制定了合肥市重點局政務公開“六提六促”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並且定期進行自查自糾,認真落實整改工作並形成各階段整改落實情況自查報告。
(三)堅持全面公開。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將機構概況、領導活動、部門檔案、政策解讀、工作動態、財政預算決算報告、便民提示等信息內容納入主動公開內容,並及時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和入口網站抓好更新完善。年內在政務公開平台主動發布各類信息411條。
二、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7
7
7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無
 無
 無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無
 無
 無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無
 無
 無
行政強制
 無
 無
 無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3
217.23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複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做好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按照省市政務公開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工作情況,繼續加強政策發布解讀助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尤其做好疫情防控、回應關切等信息公開。
(二)加強政務公開制度保障。做好政務公開主動公開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務輿情回應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制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政務公開發布協調製度、政府信息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製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政策解讀制度、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制度、政務公開投訴舉報制度、政務公開考評制度、政府開放日制度、政務公開監督員制度等相關制度。
(三)提高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質量。針對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欄目,按照規範完善重大設計變更、施工有關信息、質量安全監督信息,建立建全重點工程全生命周期信息公開。
(四)加強政務公開監督保障。明確政務公開工作兩道責任,機構和隊伍建設,開展專題行動,進行工作經驗交流。並對涉及重點民生、公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決策,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等,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使各項政策更接地氣、更合民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