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和生產性服務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擬訂產業政策、行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二)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擬訂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信息;負責落實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目標;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三)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和船舶行業管理;承擔的非煤礦礦山行業管理職責。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和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六)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八)負責提出全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負責全市重點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編制並組織實施和督查;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督和督查。
(九)指導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協調解決工業園區建設中涉及水電氣等要素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問題;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發展。
(十)研究擬定信息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市長熱線(12345)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聯絡及應急工作;指導市經信委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的視窗工作;牽頭負責落實市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市長熱線工作;配合機關黨委做好工業經濟宣傳工作。
(二)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處
組織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等戰略研究,綜合分析中、遠期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審核工作;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綜合性法規和政策措施;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行業和企業利用外資有關政策建議,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擬訂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
(三)經濟運行處
監測、分析日常經濟運行態勢,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並協調解決;制定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建立工業經濟運行調度與預測、預警機制,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信息;組織編制下達全市工業企業年度經濟運行調控方案;負責落實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工業應急物資綜合管理。
(四)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處
研究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重大技術改造項目規劃和重點產業、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政府投資工業、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的推進工作;建立完善工業項目儲備庫並定期公布工業領域投資導向目錄;研究制定項目審核、備案的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年度投資工業投資計畫和產業重大項目投資目標,對重大工業投資和企業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調度跟蹤、協調和服務;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產品配套改造工作;負責全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監管和督查。
(五)企業管理指導處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企業破產和兼併重組、企業集團建設、股份制改造等政策建議,推進工業企業聯合重組;指導企業加強管理,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工業企業上市公司總體發展規劃,協調全市工業企業擬上市公司的推薦、培育工作;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研究制定工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和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工作。
(六)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處
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示範項目,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促進清潔生產;負責全市節能監察工作。
(七)電力處
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負責電力生產應急管理,指導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電力生產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的監督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
(八)科技處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工業、信息化發展的科技規劃、政策、標準和技術規範;擬定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進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等的實施;協調推進國家和本市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九)安全生產處
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監督管理;參與工業企業有關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對直接監管範圍內企業的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監督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的防震減災工作;承擔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工作。
(十)裝備工業處
組織協調機械、汽車等裝備產業的振興與發展,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做好裝備產業發展的基礎工作;負責船舶行業管理工作。
(十一)原材料工業處
承擔冶金、建材、化工以及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研究制定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推進重點產業配套發展;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承擔非煤礦山行業管理的職責。
(十二)消費品工業處
研究制定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推進重點產業配套發展;承擔輕工、紡織、家電、食品等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做好行業發展的基礎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生產性服務業處
研究制定現代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研究和指導工業流通體制改革;負責研究全市工業產品開拓市場、擴大銷售的指導意見;指導工業品開拓城鄉市場及國際市場;負責組織全市企業工業產品的對外推介、展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外資企業進行年檢;參與企業的直接融資工作;負責全市煤炭經營資格的年檢工作。
(十四)電子信息及軟體處
研究制定電子信息及軟體業的發展規劃;承擔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和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 產以及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工作;組織協調軟體、系統集成和信息服務業重點項目的實施及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的擬訂與 實施;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相關工作。
(十五)信息產業推進處
擬訂全市信息化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進社區信息化和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承擔工業經濟信息化中心(包括政務公開網)和機關內部信息化等工作;承擔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工作。
(十六)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設、雙擁共建、普法宣傳以及統戰、外事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國有企業改制後未移交的黨組織和屬地管理黨組織的黨建工作和學習型黨組織創建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工業經濟宣傳工作;做好中心組學習服務工作;承擔殘疾人聯合會工作。
(十八)機關工會
認真貫徹落實《工會法》、工會工作制度和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開展各項工會活動;負責計畫生育工作、文明行業創建、愛國衛生和勞動競賽工作。
現任領導
謝洪傑 黨委委員、副主任
徐朝霞 黨委委員、副主任
王十朋 黨委委員、市中小企業局局長
李 琳 黨委委員、市紀委監委駐市經信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刁俊洲 總工程師
余 強 總工程師
劉正慶 調研員
張作清 調研員
查曉村 調研員
李大全 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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