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以下簡稱《條例》),由合肥市公安局編制完成本報告,並予以公布合肥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合肥市公安局認真貫徹《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緊緊圍繞省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實際,聚焦特殊群體、聚焦民眾關切,不斷規範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為民執政、科學理政、依法行政、從嚴執政的水平,持續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保障了人民民眾對我市公安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
(一)規範開展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深入開展政務公開“六提六促”專項行動和集中整改提升活動,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專題培訓,著力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2020年,通過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發布公安信息742篇,更新格式不規範內容296條;向市政府入口網站“中國合肥”報送全市公安機關信息247條;審核、匯總發布市局層面行政許可信息4590條、行政處罰信息198萬餘條;“網際網路+監管”平台錄入監管行為、監管動態300餘條;受理、承辦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事項39件,均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申請人,並主動與申請人進行溝通交流,確保民眾滿意。
(二)認真做好政府信息規範管理。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製度,要求各單位在發文擬稿紙中做好屬性審查,在公文發布之前就明確該公文屬於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者不予公開類別,確保公文日常管理規範。同時,按照“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原則及相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局公文製作和運轉流程,嚴格執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式,建立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做好每季度信息公開統計工作,及時填報信息報表;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針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主動向社會進行公開、解讀;積極與市相關部門對接,對於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輿情問題,做到快速處置。
合肥市公安局_信息公開
(三)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平台建設。我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平台建設,認真落實市政府2020年政務公開要點。按要求在市政府網站進行信息規範公開的同時,努力增強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種平台中“合肥警方”賬號主體的影響力,力求通過形式多樣的信息公開方式,方便社會各界及時有效了解我市公安工作的政務動態,切實提升我局公安工作人性化服務水平。
(四)努力完善政務公開監督保障。制定2020年度政務公開年度計畫、目標、措施及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全年工作重點、具體內容和工作要求。將政府信息公開落實情況納入本年度績效評估考核指標,加強工作督導和推進,並自覺接受社會評議;建立分管領導和聯絡員責任制,實行“每周一匯總,每季一通報”,詳細點評日常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補齊短板、深入推進,促使各單位有序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同時,通過召開培訓會議、網上培訓等方式,組織開展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一年來,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實現零問責。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8
8
17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235
0
3147939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115
0
41082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209
-6
2315997
行政強制
6
0
121873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16
增2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150
57812.16萬元
合肥市公安局_信息公開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1
0
0
0
0
0
1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6
0
0
0
0
0
6
(七)總計
37
0
0
0
0
0
37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5
2
3
0
1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我局一些信息公開工作仍然停留在淺表層面,部分單位和人員,特別是部分單位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夠重視,個別單位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學習意識不夠,政務公開工作業務能力有待加強。
下一步,我局將針對性採取改進措施,全面推進公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繼續抓好培訓工作,組織多層次、多形式地學習《條例》;二是抓好貫徹落實,對照《條例》以及上級部門部署要求發現工作短板,及時補缺補漏;三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繼續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大公安機關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利用;四是加強依申請公開規範化建設,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會商機制,對答覆意見有分歧的申請,法定時限內組織各單位進行會商,加強法制審核。
六、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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