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土地、礦產、海洋等自然和海洋環境及地質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根據縣人民政府委託和國土資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國土資源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執行國家的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2)組織編制和實施我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洋開發規劃等綜合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等其他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參與我縣需報國務院、自治區或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指導和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和海洋功能區劃以及土地利用、礦產資源、海洋開發等專項規劃;參與各類建設項目用地方案、選址的論證;承擔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我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和地質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
(3)監督檢查我縣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海洋資源規劃執行情況;受理民眾對土地、礦產、海洋違法行為的舉報;依法保護土地、礦產、海洋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海洋資源的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4)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北海市及我縣的耕地保護和土地開發整理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和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動態平衡。
(5)根據國家、自治區、北海市和我縣的土地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組織和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等工作。
(6)根據國家有關土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我縣在職責範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抵押、交易以及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辦法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實施和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負責縣級和指導鄉鎮開展城鎮土地定級和農用地分等定級;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負責土地估價行業的管理及業務指導。
(8)貫徹、執行國家測繪工作法律、法規;實施我縣基礎測繪規劃;監控管理測繪成果質量,依法管理地圖市場。
(9)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負責礦業權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年報和統計工作;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以及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的徵收和管理。
(10)組織監測、防治地災和保護地質遺蹟(含岩溶洞穴鐘乳石,下同);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負責地熱、礦泉水管理。
(11)依法組織落實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按照國家標準監督陸源污染物排入海洋;防止海洋傾廢、海洋工程污染;監督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依法審查及核准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觀測、監測、監視、評價以及海洋災害的預報、警報。
(12)組織和協調我縣海洋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海域使用項目的論證和海域使用的審核報批,依法監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帶)使用,組織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和許可制度,管理海底電纜和管道的鋪設。組織實施縣海域勘界及海籍管理。組織我縣海洋綜合調查,重大海洋科技研究。監督管理在我縣管轄海域內進行的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海洋設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管理我縣海洋基礎數據和海洋綜合統計工作。
(13)管理、監督國家和地方財政撥給國土資源部門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儲備資金、土地開發資金、耕地開墾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經費、地質災害治理經費、海域使用金等專項經費和其他資金。
(14)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5)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調整省以下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幹部管理體制的通知》(組通字[2004]22號)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於調整我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幹部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桂組通字[2004]81號)有關規定對縣級國土資源管理主管部門黨政領導幹部實行雙重管理,由市國土資源局(黨委)任免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含同級非領導職務)。
(16)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羅靖,男,漢族,籍貫廣西合浦,1962年2月8日出生,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區黨校政治管理專業,大專學歷。現任廣西合浦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主持局政務全面工作;負責局領導班子建設;分管局財務工作。
詹遠欽,男,1960年7月29日出生,廣西合浦縣人,1978年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大學學歷。現任廣西合浦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主持局黨務全面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基層國土所領導班子建設;協助局長分管人秘股、地籍管理股、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分管精神文明、工青婦、計生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聯繫西場國土所、烏家國土所、沙崗國土所、星島湖國土所、黨江國土所工作。
安鴻亮,男,出生,河南鄭州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學學歷。現任廣西合浦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代表局聯繫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和鐵山港東岸臨海產業園工作。
吳景安,男,1974年2月7日出生,漢族,廣西合浦縣人,1995年8月參加工作,200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本科學歷。現任廣西合浦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兼合浦縣海洋局局長。負責縣海洋局、中國海監合浦大隊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海洋管理股、政策法規股、縣地產交易所、縣地產開發公司、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工作。聯繫山口國土所、白沙國土所、沙田國土所工作。
賴家旺,男,1979年11月1日出生,漢族,廣西合浦縣人,1998年9月年參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大專學歷。現任廣西合浦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地質礦產管理股、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縣土地測繪隊和安全生產工作;聯繫閘口國土所、公館國土所、曲樟國土所工作。
何德東,男,1973年7月25日出生,漢族,廣西合浦縣人,1995年8月年參加工作,200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武漢測繪科技大學土地管理與地籍測量專業,大專學歷。現任廣西合浦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土地利用股、土地規劃耕地保護股、行政審批股(視窗辦)、信訪辦工作;聯繫常樂國土所、石康國土所、石灣國土所、廉州國土所工作。
機構設定
1、人秘股(黨組辦公室)
工作職責:
① 負責局黨務政務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本局各股室、下屬機
構、派出機構、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的關係。負責局印章、文印管理。負責局領導秘書工作和文電處理,及時上傳下達及有關檔案材料的撰定、初審、送閱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安全保衛、保密、重要會議組織、後勤接待和局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全縣國土資源系統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土地、礦業、海洋信訪工作。
②負責局機關、局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內設機構、局直屬單位和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與管理。負責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整、勞動、工資、職稱、退休等工作。負責編制職工培訓規劃,組織職工培訓和職工思想教育。負責計畫生育工作。
③負責抓好財會工作。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我市的財務會計制度,擬訂我縣有關國土資源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組織編制部門預算和財務決算;監督檢查、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國家和地方財政撥給的耕地開墾費、土地變更調查費、地勘費等專項和其他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下級國土資源部門的有關收費,對土地有償使用費、採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經費、地質災害治理經費、海域使用金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和使用進行監督。
負責人:黃瑞兵
地 址: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二樓
2.土地規劃耕地保護股
組織研究全縣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編制和實施全縣性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縣、鄉(鎮)及重點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的專項規劃;參與全縣國民經濟計畫、城市總體規劃的會審工作。編制上報全縣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管理、實施計畫指標;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按照國家有關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審批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我縣農用地管理、耕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定和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組織農用地轉用、徵收土地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審查報批、實施和驗收;組織實施集體建設用地的房屋搬遷。
負責人:吳 傑
地 址: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三樓
3.土地利用管理股
執行國家供地政策,提出和落實全縣土地供應計畫,組織指導國有土地收購儲備工作;組織落實全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折價入股、劃撥以及鄉(鎮)村集體建設用地的供地工作,指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工作。負責全縣土地資源、土地市場的規範和管理,負責全縣城鎮土地和農用地分等定級,組織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測定、更新工作,指導土地使用權價格評估和行業規範管理。
負責人:孫冬艷
地 址: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二樓
4.地籍管理股
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北海市和我縣有關地籍管理辦法,依據國家、自治區土地登記和土地確權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土地調查、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有關技術規範、標準,組織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土地權屬糾紛調處;組織實施和指導全縣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和土地登記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測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測繪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的規劃,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和依法管理地圖市場。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劉秉鈞
地 址: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二樓
5.政策法規股
負責承辦與國土資源有關的地方性政策、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辦理有關聽證、行政複議、應訴等事宜;辦理交辦的信訪事宜,調研和起草我縣有關土地、礦產、海洋資源的政策性建議。開展對土地、礦產、海洋規劃的執行情況和遵守國家土地、礦產、海洋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執法監察。依法負責土地、礦產、海洋違法案件的立案、審理和定性把關。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進行業務指導。
負責人:吳紹祥
地址: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三樓
6.地質礦產管理股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等有償出讓;監督管理採礦權市場;負責採礦權審批登記發證,採礦權變更、註銷、轉讓、延續審批登記和礦業權糾紛調處工作;組織礦山年度檢查、礦產資源年報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和管理;組織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征繳管理;審查建設工程項目壓覆礦床事宜。組織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地質災害治理責任認定;組織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探礦權申請審批的初審;依法對探礦權和地質勘查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地熱、礦泉水管理。協同抓好礦山安全生產。
負責人:姚福兆
地 址: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三樓
7.海洋股
(1)協調我縣重要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編制、修改和實施我縣海洋功能區劃和海洋開發規劃。審核海域使用許可證;協助監督海底電纜和管道的鋪設;配合自治區進行縣區海域勘界。積極參與重大海洋科技對策的研究。負責我縣海洋產業統計工作。組織監視在我縣管轄海域內進行的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海洋設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負責協調海域使用權屬糾紛調處工作。
(2)依法會同環保部門組織實施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監測陸源污染物排入海洋,協助防止海洋傾廢、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負責審核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核准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觀測、監測、監視、預報、評價以及協助開展海洋災害預報、警報。依法開展監督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協助開展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
負責人:羅世新
地 址: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四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