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bined flow 合流管渠的總設計流量,它是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截留雨水三者設計流量的總和(有時包括地下水滲入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流水量
- 外文名:combined flow
- 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截留雨水
- 根據:室外排水設計規範
1合流管渠的設計流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Q= Qd+Qm + Qs = Qdr+ Qs (3.3.1)
式中:Q-設計流量(L/s);
Qd-設計綜合生活污水設計流量(L/s);
Qm -設計工業廢水量(L/s);
Qs-雨水設計流量(L/s);
Q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L/s)。
2截流井以後管渠的設計流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Q=(no+1) Qdr+ Qs + Qdr (3.3.2)
式中:Q-截流井以後管渠的設計流量(L/s);
no-截流倍數;
Qs-截流井以後匯水面積的雨水設計流量(L/s);
Qdr-截流井以後的旱流污水量(L/s)。
3截流倍數no應根據旱流污水的水質、水量、排放水體的衛生要求、水文、氣候、經濟和排水區域大小等因素經計算確定,一般採用1~5。在同一排水系統中可採用同一截流倍數或不同截流倍數。
4 合流管道的雨水設計重現期可適當高於同一情況下的雨水管道設計重現期。
參考《室外排水設計規範》(GB50014-2006)P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