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縣行政審批局

合江縣行政審批局

合江縣行政審批局是合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江縣行政審批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牽頭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和完善相關工作體制機制。
(二)承擔原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職能,負責指導全縣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相關運行規範和考核體系。
(三)負責省市部門下放和縣級相關部門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負責省市部門下放和縣級相關部門劃入的行政許可涉及的現場踏勘、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
(五)負責清理規範行政許可前置條件。負責對行政許可事項流程進行規範和最佳化,推進行政審批依法規範公開運行。
(六)負責對承擔的、進駐的行政許可及全縣公共服務事項實行目錄式管理,按程式進行動態調整。
(七)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熱線管理;督促有關部門、鄉鎮辦理政務服務熱線反映的問題。
(八)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大樓視窗及人員的監管、考核。
(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劃轉後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工作,建立審批信息共享平台和推送機制,向縣級相關部門推送審批結果;縣級相關部門應及時將本部門涉及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檔案、數據信息、技術支撐、審批專網和會議培訓通知等提供給縣行政審批局,實現審批信息與監管信息實時互換互通。
2.縣級相關部門應參加劃轉後行政許可事項涉及的現場踏勘、技術論證、社會聽證等工作,並出具審查意見;負責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後監管;需省、市部門審批的許可事項,由縣級相關部門和縣行政審批局共同對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負責目標考核、文電、會務、信息公開、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後勤管理和財務工作;負責黨建、宣傳、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統戰、雙擁、群團等工作;負責安全、應急、綜治、信訪、維穩、職業健康、統計、環保、招商引資、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牽頭開展政務服務大樓辦公場所的日常管理。
(二)政策法規和督查股。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政策的組織落實;組織開展行政許可及公共服務事項事權承接、事項清理、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和依法規範公開運行;負責建立政務服務運行規範和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對辦件質量和人員履職進行檢查、問責、通報;負責行政審批效能監察(含電子監察),受理有關行政審批投訴、舉報;協調處理本部門涉及行政審批的法律糾紛、行政複議和應訴;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熱線管理等工作。
(三)商事登記審批股。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工商行政、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負責與省市縣業務部門的聯繫、對接、協調。
(四)項目建設審批股。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發展改革(含物價和糧食)、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經濟商務、應急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負責與省市縣業務部門的聯繫、對接、協調。
(五)市政交運審批股。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水務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負責與省市縣業務部門的聯繫、對接、協調。
(六)涉農事務審批股。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農業、林業、農機、畜牧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負責與省市縣業務部門的聯繫、對接、協調。
(七)社會事務審批股。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衛生健康、教育、體育、文物廣播、新聞出版、民族宗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司法、財政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負責與省市縣業務部門的聯繫、對接、協調。
(八)現場踏勘股。負責規範現場踏勘相關工作體系、機制;負責組建專業化踏勘隊伍;負責統一組織現場踏勘、技術論證、社會聽證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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