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處理

合併處理,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處分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併處理
  • 屬性:專業術語
出處,解讀,

出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一人有本條例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合併處理,按其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其中一種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解讀

從該條文可以看出,合併處理規則是在對同一個違紀主體的數個不同性質違紀行為分別量紀的基礎上,以給予其的最重處分的黨紀處分為準再加重一檔給予處分。比如,某黨員有三個違紀行為,依照規定分別應當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按照合併處理規則中加重一檔處分,最終應當給予其留黨察看處分。例外情形是如果有一個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最終就是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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