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食 原義是搭夥共食。指宮女與宮女之間,或太監與宮女之間結為“夫婦”,搭夥共食。這是宮女、太監被長期幽禁在宮廷,不能過正常的家庭生活,怨曠無聊,因而產生的一種畸形現象。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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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義
對食 原義是搭夥共食。指宮女與宮女之間,或太監與宮女之間結為“夫婦”,搭夥共食。這是宮女、太監被長期幽禁在宮廷,不能過正常的家庭生活,怨曠無聊,因而產生的一種子畸形現象。
古文記載
自漢代至明代,史籍及筆記記載不絕。《漢書.外戚傳下.孝成趙皇后》:“官婢曹曉、道房、張棄,故趙昭儀御者於客子、王偏、臧兼等,皆曰宮(曹宮)即曉子女,前屬中宮,為學事史,通《詩》,授皇后。房與宮對食。”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為夫婦名對食,甚相妒忌也。”明沈德符《野獲編.內監.對食》:“今中貴授室者甚眾,亦有與娼婦交好,因而娶婦者。至於配耦宮人,則無人不然。凡宮人市一菜蔬,博一線帛,無不藉手,而費亦不資。然皆宮掖之中,怨曠無聊,解饞止渴,出此下策耳......按宮女配合,起於漢之對食,猶之今菜戶也。武帝時,陳皇后寵衰,使女巫著男子衣冠幘帶,與後寢居,相愛若夫婦。上聞窮治,謂女而男淫,廢后處長門宮。”又《內監.镟匠》:“貴璫近侍者俱有直房,然密邇、乾清等各宮不敢設庖畗,僅於外室移飧入內,用木炭再溫,以供饔飧。唯宮婢各有爨室自炊,旋調旋供。貴璫輩反甘之,托為中饋,此結好中之吃緊事也。”清徐鼐《小腆紀傳》:“常中郭氏名良璞,故閹夏國祥之對食也。”《隨園詩話》卷二引清羅天尺《南漢宮詞》:“莫怪宮人夸對食,尚衣多半狀元郎。”按,《十國春秋》載:“劉龑定例,作狀元者,必先受宮刑。” 太監和不能出宮的宮女"結婚", 明朝那會兒很多,其實就是兩個人住在一起生活上互相幫助,另外比較諷刺的是大多數太監和宮女吃對食,感情都非常非常好,經常有出現雙方死了一個後對方也憂鬱致死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