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案

司馬遷案,此案發生於西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99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馬遷案
  • 出處:《漢書·司馬遷傳》《漢書·李陵傳》
  • 涉及人物:司馬遷
  • 發生時間:西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99年)
案件經過
西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99年),李陵率軍出征匈奴,兵敗後投降。邊塞上報朝廷,武帝大怒,群臣都譴責李陵,太史令司馬遷為他辯解,稱李陵事親孝順,與士人結交守信,常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這次率步卒五千與匈奴數萬騎兵交戰,因為寡不敵眾而失敗,不應受到譴責。他之所以沒有戰死而降敵,是為了將來有機會立功贖罪,回報漢朝。司馬遷的言語觸怒武帝,以誣罔罪將他逮捕入獄,處以宮刑。司馬遷家財產不足以贖罪,親友又不為他上言相救,本想自殺,但為了《史記》一書的撰寫,忍辱受刑。後來他獲赦出獄,發憤著書,終於完成了《史記》的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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