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獄司,機構名。各省提刑按察使司及府、廳衙門所屬內部機構,掌管監獄事務。
提刑按察使司設司獄司始於明代, 清代沿之, 於直隸、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陝西、甘肅、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十八省按察使司置司獄司, 各置司獄一人。知府衙門設司獄司始於金代,明清均沿置。據光緒《大清會典》卷六記載, 清代共設府司獄司二十五缺,計順天府一人,奉天府、昌圖府各一人,直隸保定府、承德府各一人,江蘇松江府一人,山東濟南府一人,山西太原府一人,河南陳州府一人,福建福州府、福寧府各一人, 浙江杭州府、嘉興府、衢州府各一人,湖北武昌府、漢陽府各一人,湖南長沙府一人, 陝西西安府一人, 四川成都府一人,廣東廣州府、韶州府、惠州府、潮州府各一人,廣西桂林府、思恩府各一人;廳司獄十三人,計順天南路廳、北路廳、西路廳各一人,直隸圍場廳一人,山西豐鎮廳、寧遠廳各一人,江蘇太湖廳一人,浙江定海廳一人,陝西定遠廳一人,廣東連山廳、陽江廳、赤溪廳各一人,雲南騰躍廳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