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動主義

司法行動主義(Judicial Activism):司法作為一種存在於民主體制之外的控制機制介入國家政治生活,使政治行為藉助法律程式,變得透明化、和平化以及可以付諸於訴訟。依仗神聖的法律理性,防控民主走向反面的極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行動主義
  • 外文名:Judicial Activism
  • 屬性:行動主義
  • 世紀:19世紀
在現代國家政治生活中,立法、行政、司法三權通常互相獨立且制衡。不同的是,立法和行政機構均是民主選舉的結果,公共意志的自由選擇使它們籠罩上一層民主的光彩外衣。與此同時,司法機構不是民意的產物,法官不是民主選舉產生的,也不向民眾代表負責。因此,從19世紀以來,與國會議員和行政首腦相比,法官的政治角色除了料理世俗的訴訟之外,漸被國家政治生活所淡忘了。
20世紀以來,特別是二戰之後,法西斯政權竊取民意施行暴政的沉痛記憶引起人們的反思,人們進而探索如何通過理性去防止民主走向另一個極端。於是,司法作為一種存在於民主體制之外的控制機制,再次受到重視。那些沉寂多年卻懷有抱負的各國最高法官們也乘勢而上,依仗神聖的法律理性,重新在國家政治生活舞台上發出自己的聲音,司法行動主義由此漸成風氣。當然,司法行動主義介入政治生活,通常只是最高法院的專利,低等級的法院在此問題上往往保持著司法固有的矜持和自律。
事實上,司法行動主義介入國家政治生活,確有其合理價值。正如前文所言,法律理性確實有利於防控民主走向反面的極端。另外,從根本上而言,除被奉為最高信條的民意,政治運作,特別是在全民動員的選舉之中,基於各自的立場和觀點之別,並無充足的規則可以被所有人一體遵循。而司法介入國家政治生活,則能有效地釐清政治選戰中的對抗,使政治行為藉助法律程式,變得透明化、和平化以及可以付諸於訴訟。畢竟,訴訟是人類迄今為止最為文明的對抗方式。更重要的是,當全體民意分為兩派或者更多,彼此各持己見互不相讓之際,民意槓桿已經失靈,此時,司法最終裁決的功能將變得極為重要。也許某項司法裁決並不與理想狀態的民意完全重合,但它對於解決紛爭,使政治生活擺脫無序狀態,彌合因選戰造成的全民分歧,卻最有立竿見影之效。
從全球諸多個案來看,司法行動主義者有理由對他們的貢獻持樂觀態度,至少到今天為止,尚未出現最高法院關於選戰結果的裁決受到實質挑戰和否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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