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內容簡介
作者對司法理論和司法模式的研究所採取的是實踐法學的進路,貫徹了實踐法學的基本立場。
其一,實踐法學尊重司法行為過程本身的性質,堅持從司法過程本身的規律性出發去理解司法審判,而不是從想當然的教條出發去規制司法運行的過程。
其二,實踐法學在司法行為中的貫徹使得司法行為必須體現出實踐合理的價值。
其三,實踐法學重視實踐本身的價值和意義,而實踐是有主體的實踐,良好的充滿著實踐合理性的司法實踐要求具有豐富實踐智慧的法官。
其四,實踐法學是辯證的、中道的,這一實踐法學的基本立場對於司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
其五,實踐法學是情境化、語境化的法學,這一思維方式對於我們合理地解讀司法過程具有重要的價值。
另外,實踐法學作為一種法學的思維方式,它是思想旨趣是生活化的,這在司法運作過程也是很明確的。司法的存在價值是要合理公正地解決各種糾紛和矛盾。在這種法律活動中司法與民眾的接觸是最直接的,因而民眾對法律的信任和期待往往表現為對司法合理化和司法公正的要求,能夠滿足人們這一要求的就是良好的司法,就是體現了“以人為本”這一價值理念的司法。這種“以人為本”的理念就是司法的生活化理念,它的目的也是為了讓民眾生活得更好,這是現代司法理論不同於古代司法統馭理念的根本所在。這種生活化的理念會體現在法律解釋對生活世界的尊重之中,會體現在司法制度的設計所具有的簡單方便的特性之中,會體現在司法結論的和諧的價值取向之中。
作者簡介
武建敏,1969年12月28日出生於河北省內丘縣,江北師範在在學哲學學士,北京大學哲學碩士、法律博士。2001年投入武樹臣先生門下學習法律思想史和法律文化,從此開始思考法律問題。2004年返回闊別多年老家,執教於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常以“傳道授業解惑者”自居,力圖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言說思想的人。出版專著有《傳統司法行為及其合理性》,發表論文十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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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導論 實踐法學與司法審判
第一節 實踐法學概述
一 哲學基礎
二 思維方式
三 走向生活世界
第二節 實踐智慧與法官的審判
一 知識與邏輯及其缺欠
二 法官的實踐智慧
三 法官制度:考慮實踐智慧的維度
第三節 實踐法學與司法模式
一 混合法模式:來自於事物的本性
二 混合法模式構造的中國語境
三 走向具體
上篇 司法理論
第一章 法律解釋理論
第一節 法官:解釋主體的正當性
一 法官的解釋與司法解釋
二 法官的解釋:司法本性的要求
三 實踐智慧:解釋主體的完善
第二節 共識與衝突:法律解釋的困惑
一 絕對中立:對法官的理想要求
二 法律解釋中的共識與衝突及其根源
三 走出困惑還是在困惑中發展法律
第三節 實踐哲學:法律解釋的理論基石
……
第四節 書寫法律解釋的理由
第二章 事實理論
第一節 巨觀認識論與案件真相
第二節 微觀認識論與案件真相
第三節 證據規則的介入
第三章 司法論證
第一節 幾種常見的推理形式
第二節 實質性論證
第三節 司法論證的合理性標準
下篇 司法模式
第四章 司法行為之成文法模式
第一節 作為司法行為模式的成文法
第二節 中國何以選擇成文法模式
第三節 中國成文法模式的運作及其問題
第五章 司法行為之判例法模式
第一節 作為司法模式的判例法模式
第二節 傳播中國的判例法資源
第三節 判例法模式:引進抑或提煉
第六章 司法行為之混合法模式
第一節 混合法模式的傳播資源
第二節 混合法模式的哲學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