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鶴亭漢奸案,該案發生抗日戰爭時期的山東滕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史鶴亭漢奸案
- 發生時期:抗日戰爭時期
- 發生地點:山東滕縣
- 涉及人物:史鶴亭
案件經過
依附敵寇作惡害民的漢奸惡霸史鶴亭,曾任偽保二師稽查隊長,在敵寇卵翼下,任意殘害滕縣人民,被其殺害的青年十七人,被他強的民女有三十二人。此外,他用敞骨吸髓得來的民財買地百餘頃,建宅四處,民憤極大。滕縣解放後,民眾紛紛前往政府控訴史鶴亭種種罪行。1946年3月22日召開公審史鶴亭的大會,城鄉人民踴躍到會,控訴其罪行。最後,由滕縣公安局朱局長宣讀史鶴亭漢奸罪狀,滕縣汪縣長代表司法機關宣讀判決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