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淑貞(1903一1958) ,桐城縣南鄉(今屬樅陽縣)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史淑貞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03
- 逝世日期:1958
簡介,個人經歷,
簡介
自幼讀書,後畢業於安徽省立第一女子師範。畢業後即從事國小教育工作。1927至1937年,於桐溪女子國小任教導主任、校長十年。1937年,日寇戰火燃及桐城,她顛沛流離到廣西,於靈縣、柳州等地國小任教。1939年至湖南,於茶陵縣裕民國小任教三年。1942年回桐城,任孟俠鎮示範一分校校長。1947年於私立鞠隱國小任教。建國後,先後於南關、孔鎮、北街國小任教。1957年l月,被安徽省人民委員會授予“勞動模範”光榮稱號。1958年退休,不久病故。
個人經歷
淑貞先生教學認真,刻苦備課。講課深入淺出,循循善誘,批改作業,一絲不苟,對作業“批語”注重正面鼓勵,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因而教學效果好。
淑貞先生治校嚴格。在擔任校長十餘年期間,經常深入課堂聽課,查看學生作業,發現批改上的差錯,當即向任課教師指出,要求迅速糾正。聘請教師,以品學兼優者為是。對不稱職的教師隨時解聘,不講情面。其胞侄曾任職於孟俠鎮示範一分校,因品行不佳,教學平平,未及半年,即被其宣布解聘。她嚴於律己,同時要求教師具有良好的師德風範,重視教師的言行乃至衣著儀表對學生的影響。因此,要求每個教師平時談吐文雅,語言文明,切不可有輕桃庸俗之習氣。她在任孟俠鎮示範一分校校長時,規定男教師上堂講課,不準穿短褲、汗衫;女教師上堂講課,不準佩戴耳環、項鍊,不準抹胭脂、塗口紅。常說:“教師須端莊樸素。輕浮妖冶,何能為師”。
淑貞先生秉性剛直,一身正氣,不畏權勢,竭力維護教師權益。1946年春,國民黨縣政府降低孟俠鎮示範一分校的教師等級待遇,先生對此深為憤慈,毅然決然地找縣政府講理,並向社會公布此事。在家長和社會名流的輿論支持下,終於使縣政府取消了“決議案”。淑貞先生終生未嫁,畢生獻身於國小教育事業,桃李天下。其師德懿範,為其弟子所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