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宅之

史宅之(?—1249年),字子繹,號雲麓,宋末元初時慶元府鄞縣(今浙江寧波)人,史彌遠長子。以蔭補入仕,理宗初,累官至太府少卿,歷任浙東安撫使、正奉大夫等。淳祐九年(1249年)卒,追謚恭惠。

基本介紹

  • 本名:史宅之
  • 字號:字子繹
    號雲麓
  • 所處時代:宋末元初
  • 民族族群:漢人
  • 去世時間:1249年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紹定六年(1233年),賜同進士出身,遷權戶部侍郎兼崇政殿說書。
嘉熙四年(1240年),為浙東安撫使。
淳祜二年(1242年),以顯謨閣直學士、通奉大夫知紹興府兼浙西兩淮發運使。
淳祐六年(1246年),為戶部尚書。
七年(1247年),首倡括田之議,一應天下沙田、圍田圩、沒官田等並行撥隸本所,名“田事所”,仍辟官分往江、浙諸郡,打量圍築。時鄭清之當國,遂以史宅之為提領官,右司趙與膺為參詳官,計院汪之野為檢閱,趙與時、謝獻子並為主管文字。諸郡又各差朝士,分任其事。怨嗟滿道,死於非命者甚眾。分司安吉州權轄毛遇順毅然不就;分司嘉禾奏院王疇刻剝太過,刑罰慘酷,詞訴紛然,隨即汰去。
淳祜八年(1248年),“田事所”已運行了一年,有擾無補。朝廷也知其不可行,於是以趙與膺為浙西憲司嘉禾提領江浙田事,陳綺為淮西餉置司會陵提領江淮田事,史宅之遂除副樞。於是劉垣、趙汝騰黃自然皆力陳其不可,皆以罪去。自正奉大夫、守吏部尚書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次年(1249年),除同知樞密院事。未幾,終於位,追謚恭惠。

親屬成員

父親:史彌遠
弟弟:史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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