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克臣,男,漢族,1962年8月生,山東招遠人,管理學碩士,1979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2023年2月15日,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兼蘭州鐵路局副局長史克臣受賄案,對被告人史克臣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0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判決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史克臣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招遠
- 出生日期:1962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決定逮捕,一審開庭,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1979.09—1983.07 鐵道兵工程學院隧道專業學習
1983.07—1984.01 鐵道兵第三師第十三團三營實習學員
1984.01—1991.12 歷任鐵道部第十三工程局第三工程處實習生、助理工程師、施工技術科副科長、第三工程公司副經理、技術科科長兼工程師
1991.12—2000.12 鐵道部第十三工程局科研設計處科研科科長、科技開發處科技管理科科長、深圳工程實業公司副經理、科技開發中心總工程師、科技開發中心副主任
2000.12—2001.08 中鐵十三工程局寶蘭項目經理部經理
2001.08—2008.07 中鐵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長、副總工程師兼工程管理部部長、副總工程師
2008.07—2011.12 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
2011.12—2015.12 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蘭州鐵路局副局長
2015.12—2017.11 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16年3月兼任黨委書記)
2017.11—2019.06 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蘭渝鐵路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2019.06 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9月3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甘肅省紀委監委訊息: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史克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蘭州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決定逮捕
2021年3月25日,據高檢網訊息,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蘭渝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史克臣(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甘肅省蘭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蘭州市人民檢察院移送管轄,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史克臣做出逮捕決定。
一審開庭
2021年11月25日,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史克臣受賄一案。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指控,2008年至2019年之間,被告人史克臣利用擔任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德徐段(濟南)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045.393065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史克臣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辯論。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史克臣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一審宣判
2023年2月15日,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兼蘭州鐵路局副局長史克臣受賄案,對被告人史克臣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0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判決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史克臣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045萬餘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鑒於被告人史克臣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大部分追繳到案,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史克臣表示服判,不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