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附屬條款,1948年4月由“國民大會”通過,規定“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事故”,可緊急處置,總統可連選連任,不受憲法關於連任一次的規定,還授權總統設定動員戡亂機...
4月18日,“國民大會”通過了這一提案,即“中華民國憲法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這樣,蔣介石就獲得了超越憲法的專制獨裁權力。事件結果 1991年5月1日,台灣當局正式宣布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止了實行達44年之久的“動員戡亂時期”。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負責人就台灣當局宣布於5月1日終止“動員...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於1948年5月10日公布實施,1949年5月20日,國民黨在其全面潰敗前夕,為加強對台控制,通過台灣省警備司令部頒布“戒嚴令”,宣布台灣地區處於“戰爭動員狀態”,在全省實施戒嚴。國民黨逃台後,又相繼制定和頒布了與“戒嚴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國家總動員法”等有關的一系列...
一、“動員戡亂時期’的由來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二、“動員戡亂時期”的終止與“台灣法”的走向 第三章 台灣地區經濟發展的巨觀狀況與台灣當局的主要經濟策略 第一節 40年來台灣地區經濟發展的巨觀狀況 一 從主要經濟指標看台灣地區經濟之發展 二、從經濟結構看台灣地區經濟之發展 三、台灣地區經濟發展引發的...
1991年4月30日, 李登輝舉行了記者招待會,正式宣布從次日起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5月1日, 李發布台灣地區領導人公布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於5月1日起生效。1991年底,李登輝迫使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自動退職”,並舉行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的選舉,從而廢除了台灣的“萬年國代”。同年12月底...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附屬條款,1948年4月由“國民大會”通過,規定“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事故”,可緊急處置,總統可連選連任,不受憲法關於連任一次的規定,還授權總統設定動員戡亂機構,決定動員戡亂大政方針,不受立法程式制約。這是維護蔣介石獨裁統治、堅持反共反人民...
在該次學生運動後,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一方面依照其對學生的承諾,在不久後召開“國是會議”,另一方面也在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結束“萬年國會”的運作,台灣的民主化進入新階段。事件起因 從1980年代末期開始,台灣社會就歷經劇烈的變動:解嚴、解除報禁、黨禁,民間活力四起、各種社會運動...
根據會議結論,台灣於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結束“萬年國會”的運作,國會代表由人民直選,台灣的民主化進入新階段。1996年“國家”發展會議 1996年,李登輝勝選後,於12月23日到28日,由“副總統”連戰主持,召開“國家”發展會議,討論健全憲政體制,加速經濟發展及增進兩岸關係三大議題。蔡英文推動...
南京一屆一次“國大”期間,王雲五身為台灣行政部門副院長,主席團會議多不能參加。一屆二次“國大”於1954年2月19日在台北開幕,由胡適任臨時主席,主要任務有三個,一是選舉“總統”、“副總統”,二是決定所謂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應予延長還是廢止,三是討論監察部門對“副總統”李宗仁的彈劾案。在一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