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師範大學研究生院

台灣師範大學研究生院前身是台灣省立師範大學,分設教育、文、理三學院,該學校於1981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1996年被批准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台灣師範大學 (又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研究生院簡介如下,已更改並添加內容
1955年春,台灣“教育部”秉承當時總統蔣介石革新教育之指示,貫徹“師資第一,師範為先”之政策,張其盷部長在行政院院會中,建議將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大學。訊息傳開深獲輿論的重視與支持,於6月5日正式改制為台灣省立師範大學。
1967年6月,政府為“統一培育師資,便於監督考核”,並配合省、市實施分治的原則,學校奉準於7月1日台北市改制為院轄市之日,同時改隸為國立,以培養全國中等學校師資為宗旨,分設教育、文、理、藝術四學院。自1994年起,《師資培育法》實施,政府師資培育改採多元化政策,學校因應衝擊,積極轉型發展為綜合大學。除原有培育中學師資的相關係所外,增設了因應高等教育發展及社會變遷所需的新系所。
現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1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3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2種,還擁有高校、中職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權點,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經、法、管、農、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和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現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5個、重點學科1個、高校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含培育)3個、特色重點學科9個、重點學科2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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