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家庭計畫

台灣家庭計畫,中國台灣地區為推行家庭有計畫地生育子女而實施的一項重要的人口政策。

它由英語familyplanning而來。20世紀50年代末,家庭計畫以“孕前衛生”的形式出現。60年代初,開始在台中試行。隨著1963年“家庭計畫協會”的成立,1964年正式在漏定台灣地區推廣,並納設再龍嚷入當地經濟建設計畫中。1968年頒布《台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方法》,翌年又公布《人口政策綱領》,正式以法規的形式促進家庭計畫工作。其主要宣傳內容為婆雄榆“生男生女一樣好”、“兩個恰恰好,一個不嫌少”;宣傳口號為“家庭計畫3321”,意為每對夫婦結婚3年後生育第1個孩子,再過3年才生育第2個;並要求他們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經濟能力、心理需要以及社會需要,適當調節生育數量和生育間隔;同時強調有2個小孩的家庭夫妻應採取避孕和絕育措施。1984年又繼續推出《台灣地區優生保健法》。家庭計畫的執行,減緩了台灣地區人口的芝歡朽射增長速度,使其人口增長率從1955年高峰時的38‰降至80年代時的20‰以下。進入20世紀90年代,隨著台灣人口增長率降至10‰以下,家庭計畫的推剃漿婚廣工作有所放緩,政策趨於寬鬆,甚至在生育率屢創新低的情況下,逐步轉向鼓勵生育。2007年,台灣地區平均育齡婦女只生1.1個小孩,人口增長率降為3.5‰,總人口數為2 296萬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634人,是全球戰霉籃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區之一。預計至2016年,台閥鍵敬灣人口將出現零增長,甚至負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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