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台灣方面於正式開放大陸人士申請到台醫學美容及健康檢查所需要的簽證被稱作“台灣健康檢查簽證”。此類簽證的特點在於:不限省份,不限職業,不限年紀,辦理時無需財產證明等。
1.有全身體檢、醫學美容、門診就醫需求的大陸同胞。
2.不限省份、不限職業、不限年紀,無犯罪前科或在台無不良紀錄者。
簽證發放日起六個月內需抵台;抵台後最多可停留十五天(視簽證內容)
1)請詳盡填寫的《入台證旅客基本資料及聲明書》
2)2寸白底免冠照片。最近2年內所拍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3)大陸地區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其他證照或足資證明身份檔案複印件
。
4)申請人本人以及緊急聯絡人戶口本複印件。
5)申請人在第三地區,應另檢附第三地區再入境簽證、第三地區居留證,或香港或澳門身份證複印件。
自提交材料起最長7個工作日可下籤
台灣開放健康檢查簽證和醫療旅遊簽證後,由台灣衛生部門公告核准39家醫療院所可以“健檢醫美”為事由,醫療院所可以直接邀請中國大陸地區人士赴台,加上大陸繼去年6月底開放北京、上海及廈門3個城市自由行後,今年將新增包括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等13個城市實現台灣自由行。陸客來台自由行也從每日五百名限額增加到一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