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保險法”是台灣當局制定的規範台灣保險業市場的法律。於1929年首次頒布,1992年完成最近一次修訂,該法共有6章178條。
台灣 “保險法”是台灣當局制定的規範台灣保險業市場的法律。於1929年首次頒布,1992年完成最近一次修訂,該法共有6章178條。
台灣保險業是台灣的保險業始於1836年,當時英國利物浦保險公司在台灣設立了代表處,承辦台灣產品出口的保險業務。1895年清朝與日本政府簽訂了 《馬關條約》後,日本保險...
(或)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各國的保險法對重複保險的定義不同,實際上...對於善意重複保險,立法例一般多在保險價值範圍內肯認契約的效力,例如我國台灣地區...
《台灣地區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研究與借鑑》是2007年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台灣地區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研究與借鑑》是2007年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新保險法:保險契約法的理論與實務》是我國台灣地區保險法領域的權威著作,作者有多年參與立法及保險行業管理經驗,能夠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使得《新保險法:保險...
社會保險立法之影響三、德國社會保險立法路徑展開四、社會法治國理念入法與社會法之實施結語第二節民國社會保險實踐及我國台灣地區社會保險法制之展開...
從這些規定中不難看出,我國《保險法》上的保險受益權也是從狹義上而言的。因此...台灣學者施文森認為:指定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時“,除非保單上有特別約定,...
我國台灣地區“保險法”第2條規定為“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筆者以為,上述國家或地區的立法規定從不同側面揭示了保險事故之本質,即客觀上可能存在的偶發...
火災保險契約是保險契約的一種,其當然適用保險法總則及有關保險契約效力的一般...我國台灣《保險法》第34條規定:“保險人應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檔案後...
再保險契約是保險契約的一種,保險契約的基本原則均可在再保險契約中適用,但由於...中國台灣地區保險法也有同樣的規定。但是,由於被保險人只能以普通債權人的身份...
最後,為方便讀者可隨時查閱,本書還附錄了醫療三法:醫師法、醫療法與全民健康保險法。[1] 參考資料 1. 醫療保健政策-台灣經驗 .豆瓣讀書[引用日期2013-08-16]...
如保險人沒有過錯而可以主張保險契約無效的,保險人可以對它方請求償還費用,其已收取的保險費無需返還。如台灣保險法規定,因惡意的復保險無效的,保險人不必返還保險...
作為舶來品,學界對保險人失權在概念表述與具體內容界定上,存在不同的理解。保險人失權,是台灣地區學者慣常使用的表達方式,大陸地區譯法又不同,如失權、保險人...
投保人在我國台灣“保險法”中稱為要保人,有些文獻稱為投保申請人。其實,從文義角度解釋,投保人應為契約成立之後的正式稱謂;契約成立之前,稱要保人、投保申請...
18. 提單轉讓過程中的訴權問題研究,台灣《月旦民商法》,2005第10期;19.海上保險立法的國際協調,《中國海商法年刊》,2005年;20.A Study on Legal Liabilit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