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居民身份證辦理
- 項目類型:非行政許可
- 辦理時間:周一---周五工作時間
- 材料明細:戶口簿以及門牌證或房產證
- 受理機構:辦證中心、行政審批中心、各縣市區派出所
- 辦理時限:二個月
- 受理條件:台州戶籍人口
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法定依據,辦理程式,
收費依據
《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綜字(2004)115號。
收費標準
申領、換領、換髮20元/證;丟失補領、損壞換領40元/證。
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二十條;
2、《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綜字(2004)115號。
辦理程式
(一)申請:申請人本人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報派出所或辦證中心(簡稱:視窗);
(二)受理:視窗工作人員審核資料,對資料不齊的,向申請人當場說明;
(三)登記:視窗工作人員登記受理人信息;並發給領取憑證及發票;
(四)上報制證:受理成功人員信息上報省廳制證;
(五)二個月後受理人憑領證憑證到視窗領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