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造地中心

台州市造地中心主要職責、職能和任務
1、組織實施市政府承擔耕地補充計畫任務、土地開發整理標準農田建設以及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和宅基地整理示範村建設等建設任務;
2、經省國土資源廳委託,審查辦理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用地復墾等項目立項審批;
3、接受縣(市、區)及市重點工程項目委託,簽訂委託協定,完成耕地補充任務;
4、組織實施跨縣(市、區)造地計畫;
5、負責各類造田造地與土地整理項目的規劃、論證、工程預算與質量驗收等;
6、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做好市級土地整理項目投資成本的回收及土地整理折抵建設用地指標統籌的管理工作。
聯繫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號台州市國土資源局
聯繫人:沈掌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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