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公開程式,監督保障措施,

總體要求

為進一步推進市司法局機關政務公開工作,根據《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責任分解的通知》(台政辦發〔2016〕55號)的要求,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6〕52號)和《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責任分解的通知》(台政辦發〔2016〕55號)精神,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加大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不斷增強公開實效,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助力法治台州建設。

主要任務

(一)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開
按照市編辦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市司法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梳理,並通過入口網站進行公開,動態更新。做好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項的公開工作,重點公開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
(二)推進市場監管公開透明
對照市司法局權力清單、全面梳理行政監督管理事項,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式和結果。根據監管許可權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並向社會公開,建立隨機抽查制度,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及時公布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同時,建立健全誠信檔案、黑名單等配套制度,歸集並公示對法律服務行業相關機構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嚴重違法失信等信用信息,推動市司法局信用信息與市“信用台州”及有關部門之間的互聯共享。
(三)推進政務服務公開
積極推動市司法局視窗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逐步實現辦事事項線上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指導推動律師、公證、司法鑑定行業辦事公開,制定完善落實法律服務行業辦事公開的具體辦法,組織編制法律服務行業服務事項目錄、指南並向社會公開。
(四)推進決策、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
嚴格落實《台州市司法局行政決策工作規則》的規定,探索建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有關會議的制度,要積極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擴大公眾參與,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徵求公眾意見,及時反饋意見採納情況,說明不予採納的理由。涉及重大民生決策的事項,建立並推行民意調查制度,引導公眾廣泛參與政策制定。同時,積極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凡是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提出的和司法局相關的重要事項,要實事求是公布工作進展和完成情況,特別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務、民生舉措,要細化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並向社會公開。
(五)推進政策解讀
市司法局牽頭起草的重要政策要按照檔案草案和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公開的要求,解讀材料應於政策檔案印發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局入口網站公開並提交市政府入口網站發布。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法規政策和重大措施,相關負責人要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帶頭宣講,解疑釋惑,傳遞權威信息。同時,要積極發揮政府網站、政務微信、微博等重要載體作用,拓展社會公眾喜聞樂見的解讀形式,擴大傳播範圍和客群面。
(六)推進部門預決算公開
按照市財政局的統一部署,做好財政資金和預決算公開工作,公開內容包括本單位職責、機構設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機關運行經費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門預決算支出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七)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做好相關工作的政務輿情監測工作,擴大輿情收集範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地做好回應工作。對涉及本部門工作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要認真研判處置,及時藉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訊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八)推進媒體作用充分發揮
積極運用媒體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推動工作。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社會發展重要動態等方面信息,要統籌運用媒體做好發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發布後,要注重運用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時段及時報導解讀。暢通媒體採訪渠道,創造條件安排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負責人列席有關重要決策會議。注重加強政策解讀的廣泛傳播,擴大政策信息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九)推進公開工作制度化標準化
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進一步明確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提升主動公開的規範化水平。積極做好政府規章和政策性檔案清理結果公開,加強對規範性檔案公開的審查,定期對不公開的信息進行評審,確保應公開盡公開。嚴格執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

公開程式

政務信息公開按規定流程辦理,辦理結束後,責任處室須將已公開的政務信息紙質檔案材料報送局信息處存檔。
(一)提出:對擬公開的政務信息,由信息的擬稿人提出初步公開意見並報送處室負責人進行初步審核;
(二)初審:責任處室負責人對擬公開信息進行初步審核;
(三)保密審查:局信息處對擬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四)審核:分管局領導對擬公開政務信息進行審核;
(五)公開:局信息處將審核通過的政務信息通過入口網站、報刊、微信等形式予以公開並報送市有關部門;
(六)建檔:局信息處將已公開的政務信息按照有關要求分門別類,立卷建檔。

監督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機關各處室要嚴格按照“誰管理、誰公開”和“誰負責、誰公開”的原則,紮實有序地推動政務工作開展。局辦公室、信息處負責制定局政務公開的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各項制度,牽頭組織研究和解決推行政務公開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處理好政務公開具體工作。各業務處室負責相關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同時,各處室需將全年工作任務落實情況於12月15日前報局辦公室、信息處,以便匯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室。
(二)加強平台建設。要充分發揮入口網站等信息公開平台作用,增強政府網站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的功能,加強政府網站資料庫建設,完善查詢功能,提升公開信息集中度,強化與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的聯動,增進與公眾互動交流,及時、準確發布信息,為推行政務公開提供良好的條件。
(三)加強業務培訓。制定業務人員培訓計畫,對局機關全體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進行輪訓,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推進市司法局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強監督檢查。局政治部負責對市局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加強對各處室政務公開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設立政務公開監督電話和舉報信箱,及時調查處理民眾的舉報、投訴問題,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向民眾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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