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汶村廟會,廣東省江門市台山市的地方民俗,廣東省江門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2009年3月13日,台山汶村廟會入選江門市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山汶村廟會
- 遺產級別:市級
- 遺產類別:民俗
- 申報單位:台山市文化館
- 批准時間:2009年3月13日
歷史淵源,民俗內容,傳承保護,
歷史淵源
台山歷史悠久。秦朝統一中國後,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南盡北戶” ,5年後始設桂林、象、南海三郡。這是嶺南歷史上第一次被劃分行政區。今台山境地屬南海郡,至今已有兩千多年歷史。明代洪武九年(1376年),今台台山境地屬廣州府新會縣。時至明代弘治一十二年(1499年),從新會縣劃出7個都立新寧縣,至今己有500多年歷史。民國三年(1914年),因湖南、廣西省皆有縣名“新寧”,為免混淆,遂改名為台山縣。1992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撤縣設市,改名為台山市。台山人的祖先,可追溯到南宋或更久遠的年代從中原南遷而來。他們在歷史進程中,將中原文化和本土文化融為一體,形成多元化的文化信仰,逐步衍生出各種各樣的民間習俗的樣式。
據汶村三聖堂重修碑文記載∶“自宋乾道九年,我始祖愷翁自雄州逃難,泊舟三聖寺側,夜夢諸神告以進止,遂負神南奔,卜宅於此而廟以立嗣,後由故鼎新,由小擴大。”
碑文記載著這段歷史:汶村始祖陳愷之三兄陳英是宋皇朝宣議大夫,因差撫外夷,不執行差遣,家族被貶;又因陳愷之長兄陳謨是宋皇朝登鄉學進士,初授刑部員外郎,未去上任,乃以被貶之故,便隱居起來。家族紛紛逃離故鄉,轉輾於廣東各處居住地。陳愷來到汶村登岸,天色已晚,只好夜宿三聖寺旁。夢見神人指點:你不用再找了,這裡便是你們居住的好地方。陳愷喜出望外,連忙將背著上路的祖傳的“指天指地神像” , 安放在三聖寺,將三聖寺改為三聖堂。隨後率領族人來到這裡,建立村莊繁衍後人,使汶村村風貌不斷更新和擴展。
他們的南遷,同時帶來了中原的民間習俗——廟會。廟會,是農耕文化的產物,其意旨在於祈福驅災;其原生態文化的樣式,如舞龍舞獅、飄色地色,演奏音樂,看社戲,寫揮春,畫年畫等等,都具有中華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的特色。經過汶村廟會這個活動平台,這些民族文化瑰寶不但能夠保存下來,而且不斷地充實,並不斷地展示。
坐落於村中的三聖堂,建於汶村村立村之前,供奉著釋迦牟尼、北帝和榕樹大聖,村民稱其為“大廟”。村中歷史上常遭天災人禍,波及民生,村民寄託神靈庇護,於是抬起廟中“三聖”神像,在村內巡遊,以驅邪祈福,俗稱“做福”。後來認為抬“三聖”神像巡遊太過單調,於清朝順治年間(1660年),加上象徵活力的舞龍隊伍跟隨。開始只有一條龍,不久鑒於“始祖陳愷葬於雙龍山”,又增加一條龍。隨著人口增長,村內立了東南西北四個閘門,又增至每個閘門出一條龍,使“三聖”出巡初具氣派,形成汶村廟會(巡遊做福)活動雛形,至今已有348年歷史。
汶村村人多財力厚,於清朝乾隆五十二年(丁未年,1787年)起,加入飄色、地色、醒獅、八音班等隊伍,並規定每十年(逢丁年)一大游,每年一小游,形成了頗具規模的廟會(巡遊做福)活動,至今也有近230年歷史。
汶村廟會逢丁年大巡遊,除歷史原因停頓了三次外,由1987年起重新恢復活動,對外則稱為汶村村第十八屆文化藝術節。隨後於1997、2007年,相繼辦了第十九屆和第二十廟會,而且越辦規模越大、影響面更廣。
民俗內容
汶村廟會於農曆二月初舉行,為期五天。這時,村里戶戶張貼春聯,處處張燈結彩,彩旗飄揚,燈飾輝煌,海內外鄉親和親戚朋友雲集,呈現一派歡樂祥和的節日景象。當天,1500多人參與的遊行隊伍集中在三聖堂(大廟)前廣場,上午10時,以鳴放6枚坐地炮為信號,由武警戰士高擎國旗引導,隨後是鼓樂隊、旌旗隊,花燈隊、舞龍隊、醒獅隊、飄色隊、地色隊、八音班等,游遍11條自然村和鎮政府所在地——魚地墟,歷時四個多小時。隊伍所到之處,鼓樂爭鳴,歡歌嘹亮,萬人空巷,夾道觀摩,歡聲笑語,響徹雲天。遊行後舉行獅藝展示專場,進行多個高難度的套路表演,引來陣陣掌聲和驚嘆聲。與此同時,村民的書法美術作品展覽,也引來不少愛好者駐足觀看。入夜時分,五光十色的燈飾,千姿百態的花燈,與千百個紅燈籠互相輝映,加上請來的專業粵劇團一連五晚的精彩演出及放映電影。汶村廟會整個過程,充滿著文化藝術氣息,保留一個樣式較完整、規模較龐大的原生態文化群體,成為台山民間習俗文化的一個品牌。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汶村廟會為中華民族民間文化藝術,提供一個研究與探討、傳承與發展的基地。從汶村廟會348年的歷史軌跡,既可回顧汶村村建村835年的歷史軌跡,也可看到中原文化與嶺南文化結合的歷史軌跡,體現其深厚的歷史僑值。
汶村廟會為僑鄉民眾文化活動,提供一個多姿多彩的文藝節日,同時為海內外鄉親提供一個共同參與形成凝聚力的平台,體現其深遠的社會價值。
汶村廟會保存著系列性的原生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上古村落保存著廟宇、祠堂、門樓、房舍、巷道和古蹟等物質文化遺產,經過資源的整合,會形成一個包涵考古尋根、觀光旅遊的新景點,體現其可觀的經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