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縣司法局;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意見;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考核法治台前創建工作。
(三)負責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新聞宣傳工作。
(四)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五)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縣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工作;指導全縣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能: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督促落實;協助局領導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信訪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路建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基本建設投資工作;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車輛、通訊等物資裝備工作;承擔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二)政治處
職能: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負責指導局機關和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相關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作;負責群團和計畫生育等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等意見。
(三)法制仲裁和司法鑑定股
職能:負責局機關法制建設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參與有關法律、政策理論的調研工作;審核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助省市司法行政機關做好經濟仲裁機構登記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四)基層工作股
職能:指導監督全縣司法所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五)法律服務管理股
職能: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管理監督全縣律師、公證機構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律師、公證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公證機構設立和公證員任免的申報工作;負責指導律師、公證機構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律師、公證員隊伍的教育培訓;負責對律師、公證執業機構和律師、公證員的行政處罰工作。
職能:指導檢查法律援助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規劃全縣法律援助事業發展布局,承擔全縣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六)宣傳教育股(台前縣依法治縣辦公室)
職能: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擬定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新聞宣傳和通訊報導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及有關人員的法律知識考試及考評工作。指導鄉(鎮)和各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考核法治台前創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