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讓提款通知書賬戶可轉讓提款通知書賬戶:是對活期存款簽發的類似於支票的憑證。出現背景:1970年在美國出現,當時,法律規定,活期存款不付息。可轉讓提款通知書(NOW),客戶簽發這種通知書後,銀行就可以代為付款,這種通知書還具有背書轉讓的功能,這就成為沒有支票名義的支票,但是在法律上又不作為支票帳戶,因此互助儲蓄銀行可以不受有關支票戶法規的限制,繼續支付利息。客戶因此可以在擁有支票便利的同時,享有利息的優惠。優點:吸引大量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