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原則是用來衡量決策是否可行,即從人力、物力、財力、科學技術能力諸方面來說,決策都是可以執行的。假如作出的決策無論從企業的外部環境還是從企業的內部條件及其他方面來說都是不可能實現的,那么這樣的決策顯然是不可行的。決策的目的是為了行動。如果決策不能實施且見之於行動,就是沒有價值的非科學的決策,這類決策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中文名稱 | 可行性原則 |
英文名稱 | feasibility principle |
定 義 | 任何一次測評方案所需時間、人力、物力、財力要為測評者的客觀環境條件所允許,並要求在制定測評方案時,應根據測評目標合理設計方案,並對測評方案進行可行性分析和論證。 |
套用學科 | 資源科技(一級學科),人力資源學(二級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