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分析法,是對工程項目進行系統技術經濟論證,經濟合理性綜合分析的方法。它是解決項目投資前期分析的主要手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行性分析法
- 分類:投資前期分析方式
此法是20世紀30年代美國在開發田納西河流域時首創,“戰後”在經濟、技術和管理領域得到廣泛套用。目前,在一些西方國家中,可行性分析法已發展成為運用工業科學技術、市場經濟預測、信息科學、系統工程和企業經營管理的多學科,多方法綜合,實現建設項目最佳經濟效果的專門分析手段,其對象和範圍幾乎涉及每個領域和部門的經濟目標。
可行性分析法分為三個階段:
1、機會鑑定階段,即通過對社會需求,技術發展趨勢和資源狀況分析,尋求合適的投資機會。內容包括市場調查預測,投資的目標、範圍,項目投資費用範圍。
2、初步可行性分析階段,即在投資機會研究的基礎上,尋找可行項目和投資方向,從經濟上進一步考察原料市場,在技術上進行實驗和中間試驗。
3、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階段,即在全面分析,計算,比較,論證的基礎上,對項目進行可行性定性分析,選擇最優方案,並對項目投資作可行性定性結論。
1、調查市場近期和遠期需求,調查資源,能源,技術協作的落實情況。
2、研究最佳的工藝流程及應配置的相應設備。
3、綜合評價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合理選擇廠址和廠區布置。
5、設計組織管理系統和人員培訓計畫,預測建設年限和安排工程進度。
6、計算建設投資費用,分析資金來源和償還辦法,估算生產成本,評價工程效果。
7、進行涉及項目的經濟、財政、能源、社會、環境的系統分析論證等。
1、討論項目範圍,劃定研究界限,明確工程目標。
2、調查技術的先進性和經濟合理性,保證經濟,技術和工藝的可行條件。
3、形成計畫,擇優完善目標方案。
4、給出完整的施工參數資料,編制系統計畫,向決策者(或部門)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