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移動文物類詞條編輯指南
- 範圍:可移動文物
- 類別:幫助類詞條
- 目的:介紹編輯、評審本詞條的注意事項
- 主管團隊:百科詩文社
範圍界定,定名標準,詞條結構,目錄結構,其他內容,
範圍界定
這裡所說的可移動文物,是指可收藏文物,即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包括生活器物、藝術品(不包括繪畫、書法作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按照百科精神,本分類詞條將按批次整理,第一批為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和一級博物館館藏文物;第二批為二級博物館館藏文物和省級以上博物館館藏文物;第三批為其他博物館館藏文物及其他形式收藏的文物。第一批整理至80%或因其他情況官方審批通過後,方可啟動下一批整理,以此類推,否則應當不予達標特色,非批次內詞條給予達標的,一經發現,無條件摘除特色標誌。
定名標準
據《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手冊》,文物定名應科學、準確、規範,做到“觀其名而知其貌”。古代文物定名一般應有三個組成部分,即:年代、款識或作者;特徵、紋飾或顏色;器形或用途。中國古代文物有確切紀年的,名稱中的年代信息一般標示朝代、年號和紀年數字,不標示公元紀年;外國古代文物有確切紀年的,名稱中的年代信息一般標註國名、朝代、年號和紀年數字。近現代文物定名套用時代、物主、事件、地點、用途等直接表述藏品的主要內容、特徵。名稱中的年代信息一般應標示主要歷史時期或公元紀年。符合標準的定名示例:西周牆盤、西漢直裾素紗襌衣。
詞條結構
百科名片
百科名片分概述與基本信息欄兩部分。
概述內容要求必須精練,儘量全面,包括但不限於文物的定義性語句、尺寸、造型、價值、館藏信息等。概述圖選用能體現文物全貌的圖片,不能有水印、網址和等,在概述中補上參考資料。
基本信息欄應該填下文物的中文名、年代、類別、級別、出土(發現)時間、出土(發現)地點、館藏地點等。其他與文物相關且適宜以基本信息欄展示的內容可以選填,注意各項邏輯上的順序。
目錄結構
目錄名稱 | 編輯要點 | 關聯性 |
文物特徵 | 介紹文物的造型、尺寸等。 | 強 |
流傳歷史 | 介紹文物從製作(創作)到館藏的歷史變遷,可以包括創作的個人和時代背景、流傳歷史、出土或發現過程、館藏過程等。 | 強 |
出土環境 (發現環境) | 簡要介紹出土或發現文物的環境,例如,對西漢直裾素紗襌衣,可簡要介紹馬王堆漢墓。 | 弱 |
製作技術 (創作技巧) | 介紹文物製作或創作是所用的技術或技巧。 | 強 |
文物鑑賞 | 介紹第三方對文物的鑑賞,注重藝術性,注意區別於製作技術、文化寓意。 | 強 |
文化寓意 | 介紹文物所蘊含的文化寓意,有多找說法的應逐一列出。 | 弱 |
文物價值 | 介紹文物的價值,包括文物等級、收錄國家重點名錄情況,也可以介紹其本身所體現的價值。 | 強 |
重要展覽 | 羅列文物重要的展覽情況。 | 弱 |
社會評價 | 列舉學者、大眾媒體等對文物的評價、研究成果。 | 弱 |
文物爭議 | 簡要介紹學界對文物的各種爭議、觀點等。 | 弱 |
依照優質版本的編輯要求,可移動文物類詞條必須包括所有強相關目錄;依照特色詞條的編輯要求,除了強相關目錄(製作技術和文物鑑賞二選一),還需要有至少兩個弱相關目錄。以上模板供編輯者參考,可根據具體情況作適當調整,並不是所有詞條都能夠編輯成這些目錄內容;同樣,如果還有緊密圍繞該作品的有意義的內容,也可以根據編輯要求適當添加目錄。
其他內容
參考資料
可移動文物類詞條優質版本的參考資料覆蓋率要求在50%以上,特色詞條則要求70%以上。參考資料不應該來源單一,特色詞條至少有4條參考資料。
使用專著作參考資料要列出引用的頁碼,引用論文作參考資料要列出刊物名稱。不建議寫“××(內容)由××(用戶)編寫”。
圖片圖冊與擴展圖冊
在詞條中,可以適當加入一些細節、全景圖來提高詞條的可讀性,當然,這並不是硬性要求。圖片不能有水印、網址,並且質量要較好,大小適中,畫質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