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不受控制價格標準指美國政府對聯屬企業之間的交易確定轉讓價格的一種標準。這種標準在執行中,允許有一定的靈活性,比如它承認聯屬企業之間為了打開或擴大某種新產品的銷路,在某些時候可以按低於正常價格水平的轉讓價格進行聯屬企業之間的交易。
這種標準要求聯屬企業間交易的轉讓價格,應該和這些企業在不受控制的銷售中制訂的可比交易對象的交易價格一致。所謂“不受控制銷售”是指交易的雙方中至少有一方不是這個聯屬企業集團的成員,從而屬於雙方互不控制對方,也不受對方控制的無關聯企業之間的銷售。而“可比”是指交易情況和交易對象相同,或者幾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