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投棄座艙
- 外文名:Detachable cockpit
- 別稱:彈射座艙或救生艙
- 性質:飛行器應急救生裝置
- 一級學科:航空科技
- 二級學科:航空安全、生命保障系統
背景,內容簡介,程式步驟,設計要求,
背景
隨著飛機技術戰術指標的提高,救生也越來越複雜和困難,因而對飛機救生系統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救生系統也正是在適應這些新要求中不斷向前發展的。救生複雜化的原因之一是飛行高度的增加。在高空救生必然會遇到低氣壓、低氣溫和低密度所帶來的問題,例如包括體液沸騰在內的高空病、凍傷、高空大開傘動載及穩定性等問題。高速度是使飛機救生條件惡化的更重要的原因。隨著飛機速度的提高,彈射軌跡和彈射過載的矛盾也進一步尖銳;高速氣流的吹襲、人椅系統的不穩定都相繼變得嚴重氣流。在超聲速彈射救生中,制動過載將成為救生設備設計的主要問題,同時氣流吹襲也更嚴重。因此,可以說速度問題是推動救生設備發展的主要因素。
根據飛機救生系統的組成及形式,可以將其分為四大類,實際也可認為是飛機救生系統發展的四個階段:
- 救生傘。低速飛機上使用。
- 敞開式彈射座椅。一般用於亞聲速飛機;目前隨著各項技術的發展,敞開式彈射座椅也開始用於跨聲速飛機。
- 封閉式(半封閉式)彈射座艙。用於超聲速飛機。
- 可投棄座艙和分離座艙。用於高超聲速飛機。
內容簡介
可投棄座艙(救生艙)是將飛行員連同座椅和密閉座艙都一起彈離飛機,或與機身分離而脫離險境。由於飛行員是在密閉艙內,因此不會受到高速氣流的吹襲,也不會受外界環境的低氣壓和低溫度的影響。同時,由於救生艙的質量很大,氣動力所產生的制動過載也不會很大,從而解決了高速救生制動過載大的問題。
程式步驟
可投棄座艙(救生艙)是專門為彈射救生而設計的密閉艙。平時飛行員在飛機的密封艙內工作,應急離機時,飛行員連同座椅移入救生密閉艙,救生艙立即密封增壓,並由乘員操縱彈離飛機。
這種可投棄艙一般都是單座的。如美國B-70飛機彈射救生艙,四個乘員分前後兩排。應急彈射時,座椅向後移入各自的救生艙,軀幹和腿定位,上下艙門閉合(如右圖),同時增壓。在救生艙閉合後,正副駕駛員仍可操作飛機。當決定彈射時,可操縱彈射手柄,拋掉座艙蓋,火箭點火,彈離飛機。彈射後0.1s,艙背伸出兩根穩定桿,在中高速下起穩定作用。在經1.5s,穩定桿頂部兩根小傘張開,保證低速和降落時的穩定。高度下降到4550m時,10m直徑的回收傘展開,同時艙底減振氣囊充氣,以便著陸緩衝。降落後,乘員可利用艙內設備進行通信聯絡和生存。水上降落時,四個漂浮氣囊以保證艙體漂浮。
B-58飛機的可投棄座艙與B-70艙相似,採用了三個單獨的鋁製密閉可投棄座艙。可投棄座艙工作氛圍三個階段:
- 準備彈射(人體軀幹和腿定位,艙門關閉,增壓等);
- 彈射(拋蓋,火箭點火,穩定傘射出,穩定桿伸出);
- 著陸及生存(直徑11.7m的回收傘展開,減振氣囊充氣,著陸或水上漂浮,生存待救);
該彈射艙質量約320kg,給乘員提供了“全環境”保護,在海上漂浮可維持生存72小時。
設計要求
關於救生艙設計的通用要求,美國軍用規範MIL-C-25969B中做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包括:
- 救生艙尺寸、外形和重量方面的要求,救生艙與機身結構的連線和分離的要求;
- 增壓、供氧、氣密和水密要求;
- 艙內座艙、約束系統及其他設備的要求;
- 回收及減振系統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