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曼

【召曼】又叫“達曼”或“達曼永”,西雙版納布朗族對村社頭人的稱呼。“召曼”是一村之長,主持村社共同的節慶活動,新戶入寨儀式,全寨忌日祭祀活動,村社成員婚配,管理村社喪葬事宜,仲裁違反習慣法的事件。
召曼最先是由村民通過“神選”方式選舉產生。選舉時,村中的成年男子魚貫進入佛寺;從銅罐里抽籤。銅罐內有五根或十根長約十二厘米的竹籤,其中一根用傣文寫著“當選召曼”。抽籤者摘下包頭巾,跪著抽籤。摸到空白簽的被淘汰,走出佛寺,摸到字簽的站在一邊,第二輪又逐漸淘汰,最後只剩下一人。三次都摸著簽者,即當選召曼。等候的民眾立即敲鼓,跳舞慶賀。召曼選出後,村莊以集體名義送給當選的召曼一個半開銀元、二坌布(約合三公尺三公寸),作為當選的信物。這樣選召曼,布朗語叫“喬召曼”。
召曼不得世襲,任期由寨神“再曼”決定。如果寨里發生虎、豹咬人、畜,或豬、雞、狗跳過再曼。是大不祥,表明這個召曼不稱職,必須重選。新召曼選出後,舊召曼即把信物移交給新召曼。後來。傣族土司統治布朗族地區分封一批村寨頭人,召曼也加入到他們的行列,享受著土地租種、吃禮肉、婚禮費、調解費、派白工、牲畜配種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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