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司法局

句容市司法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句容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鎮辦發〔2019〕4號),制定本規定。設立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句容市司法局
  • 隸屬:句容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實施相關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二)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市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
(四)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五)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幫教安置、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及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全市法律援助專線服務工作;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司法鑑定工作。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
(九)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信訪、建議提案、保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資金績效檢查和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公文審核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局機關預決算、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及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本系統對外交流合作;指導本系統的信息化建設。
(二)法治協調督查科。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承擔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制定法治句容、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的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檢查、督促和指導基層法治建設,推動實施法治為民辦實事工作。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三)法規科。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審查修改和協調論證工作;負責編纂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組織翻譯、審定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外文正式譯本;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和報送備案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部門聯合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辦理鎮、街道(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四)行政複議應訴科。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全市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和重大行政複議決定備案事項;草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制度;代理或者參與協調市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賠償案件;對違反行政複議法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做好市政府法律顧問管理工作。
(五)普法與執法監督科。負責擬訂法治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鎮、街道(管委會)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鎮、街道(管委會)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核發和管理的具體工作,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承擔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
(六)基層法治促進科。負責制定全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掛法律援助中心、公律科牌子)。負責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審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請;負責全市“12348”司法行政熱線接聽和處理;承辦公檢法通知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當事人申請的法律援助事宜;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司法鑑定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律師機構設立、變更、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律師執業申請、變更和註銷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備案並監督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指導監督管理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執業活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管理全市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負責管理涉港澳台有關律師事務,承辦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務;指導、監督市律師協會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證機構、公證員及其執業活動;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公證處審核和公證員年檢註冊工作;負責職權內有關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項的審核審批;協調公證機構間的業務管轄,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八)社區矯正管理科(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貫徹執行社區矯正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對全市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組織指導社區矯正工作的宣傳、培訓和理論研究工作;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開展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後續照管工作。
(九)政工科。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黨群、紀檢、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工作;承辦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等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務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本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參與指導本系統法律職業教育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受理民眾舉報、投訴並監督辦理。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任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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