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口一級水電站
古洞口工程為Ⅱ等大(2)型工程,主要由攔河壩、泄洪建築物、引水系統、廠房及開關站組成。壩址處河道峽窄,兩岸岩坡陡竣,河床覆蓋層較深。且河道自峽谷出口處急轉向右,右岸下游地勢開闊,交通方便。根據壩址地形、地質特點、及樞紐布置要求,泄洪建築物(即溢洪道和泄洪兼放空隧洞)布置在左岸,引水系統及電站廠房布置在右岸。
1、泄洪兼放空隧洞
泄洪兼放空隧洞位於大壩左岸,由進水口、有壓段、工作閘室、無壓段及末端挑流鼻坎組成,全長421米,進水口底板高程為270米,校核洪水位時最大泄量1250立方米/秒。
1987年興山縣水電局委託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宜昌分院,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式進行古夫河流域查勘及其水電開發規劃,1988年上半年完成《古洞口(Ⅰ、Ⅱ級)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同年12月通過湖北省水利廳會同省計委工程諮詢公司對"可研報告"進行了審查和評估。1989年8月9日,湖北省計畫委員會下達了《關於興山縣古洞口水電站項目建議書的批覆》。1990年5月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又對該報告進行了複審,同意該報告中提出的主要結論以工程設計方案及省計委、水利廳評估與審查意見。中南院宜昌分院於1990年10月開始進行該工程的初步設計工作,1991年10月提交了初步設計報告。1991年12月12日,水利部下達了《關於湖北省興山縣古洞口水電站(Ⅰ級)設計任務書的批覆》。1992年3月通過了由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和湖北省水利廳聯合主持的審查,審查同意初步設計報告提出的樞紐總體布置方案。同年7月水利部以(1992)43號文(即《關於湖北興山古洞口(Ⅰ級)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覆》)批准了該工程初步設計報告。1992年12月29日湖北省計畫委員會下達了《關於轉發省政府批准興山縣古洞口水電站工程一九九二年新開工的建設通知》。1994年7月根據興山工農業生產對電力的需要,特別是縣電網對調峰容量的需要,提出《古洞口(Ⅰ級)水利水電工程電站增容論證報告》。1996年11月由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的工程設計進行了複審,同意電站裝機容量36兆瓦,增至45兆瓦,水庫大壩由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提高到5000年一遇洪水校核。1997年3月水利部以水規設(1997)4號文對審核意見予以了批覆,並提出了明確的審核意見。
古洞口工程於1993年3月1日正式開工,1999年9月9日首台機組投產發電。2000年9月8日第二台機組投產發電,其中泄洪兼放空隧洞施工情況如下:
泄洪洞開挖工程於1997年2月10日開工,1997年6月16日全洞貫通。檢修塔、有壓段、工作閘室段砼於1998年5月3日開工,於1999年5月11日澆築結束。事故檢修門於1998年11月開工,2000年7月安裝結束。工作弧門於1998年11月30日開工,1999年5月20日安裝結束。無壓段砼於2003年12月1日開工,2004年5月4日施工結束。挑流鼻坎段砼於2000年4月5日開倉澆築至2000年6月3日竣工。回填、固結灌漿施工於1999年元月15日施工,1999年5月12日結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標準》GB50201-94規定,古洞口(Ⅰ級)水利水電工程永久建築物洪水標準為:
混凝土面板堆石壩設計洪水重現期為100年,校核洪水重現期為5000年。
廠房洪水重現期為100年,校核洪水重現期為200年。
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按1級建築物設計,洪水標準按2級建築物設計;
泄水建築物按2級建築物設計;
引水建築物及發電廠房按3級建築物設計。
古洞口電站下距新縣城所在地僅2.5公里,為了保證下遊人員、財產的安全,同時也為自身建築物的防洪需要,歷年來設計單位中南勘測設計院以檔案報送了《湖北香溪河古洞口(Ⅰ級)水利水電工程渡汛意見》。按照要求,電業公司每年均認真組織編織了《古洞口水庫渡汛方案的報告》,並上報各級防洪抗旱指揮部門。在接到報告批覆後,按照批覆檔案要求認真落實人員、機械和物資,並成立了以業主、監理、各施工單位責任人和相關人員組成的"古洞口工程防汛指揮部"。電業公司成立了"防洪搶險突擊隊",各施工單位也成立了相應機構,落實了各種措施。由於工程按渡汛要求完成了工程項目施工,各方面配合緊密,歷年來沒有發生工程防洪渡汛損失。
該工程由省、市兩級質量監督機構行使政府監督職能。